近日,灯塔市公安局万宝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其辖区某浴池的女浴区有人用手机偷拍。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现场后,报警人称浴池的搓澡工利用手机对其进行拍摄,但浴池的搓澡工声称只是和别人进行过短暂的视频通话,没有要拍谁,更没有录像,民警立即对搓澡工的手机进行检查。但出警民警并没有在搓澡工的手机中检查出异常信息。由于事发地点较为敏感,且为行业场所,为了确保商业企业正常经营,避免事态扩大,派出所民警当即将涉事双方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浴池的搓澡工在浴池内休息时,看见其女儿发来了视频通话请求,就以为自己的女儿有紧急的事情,就接通了视频通话,但不想却是自己丈夫手机没电了,用女儿的手机和自己联系。搓澡工在接通视频通话时恰巧被从此经过的报警人发现,报警人看见搓澡工在和男人进行视频,认为搓澡工在浴池内拍摄自己于是选择报警。
民警在了解了详细情况后,对搓澡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最终在民警的努力工作下,双方解除误会达成了和解。
民警提示:在温泉、洗浴区域拍视频,如果未经他人许可,拍到暴露他人身体,尤其是隐私部位的照片或视频就会侵犯他人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向被侵权方赔礼道歉。如果视频外传,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因此,经营方应该在醒目位置提醒不能将有摄像功能的智能手机带入进行摄像和视频聊天,同时应加强巡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