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991年出生的小伙赵某而言,发生在2018年6月16日中午的一幕可谓“天降横祸”——当时,他正走在大连中山区安和大厦楼下,高空突然坠下一大块玻璃。小赵和走在一起的同事均被砸伤。小赵受伤尤重,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伤愈后,他将安和大厦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2019年1月记者从法院获悉,大连安和大厦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小赵20余万元。
去年6月16日中午,小赵和同事在路经安和大厦楼下时,被从天而降的一大块玻璃砸中。事发时的照片显示:小赵被砸得头破血流,头部被急救人员包裹上纱布,身边散落着大量碎裂的玻璃碴子。
1991年出生的小赵,从黑龙江来连工作,是一家公司的信控员,当时正准备回工作单位,想不到“天降横祸”将自己砸伤。
随后他被送到大连友谊医院抢救,经诊断,小赵的右手皮肤裂伤,右拇指伸肌腱断裂、掌指关节囊破裂,右中指掌指关节囊破裂,右肩背部皮肤裂伤,左面部皮肤和头部皮肤裂伤,左肘部皮肤裂伤,胸部皮肤裂伤。
他住院治疗26天,安和大厦方面支付了小赵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家属为照顾小赵,从哈尔滨来到大连。2018年10月26日大连顺德法医司法鉴定所受家属委托,对小赵的伤残等级和三期出具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二处;合理休治时间伤后120天(含住院期间);伤后住院期间1人陪护。安和大厦方面向他预付9000元赔偿款。
小赵随后将安和大厦起诉到法院,索赔各项损失21.3万余元。中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安和大厦外层玻璃脱落导致小赵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健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残疾赔偿金;小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近日一审宣判:大连安和大厦有限公司赔偿小赵各项损失2014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