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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包”助力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吸引进出口企业入驻

时间:2017-11-04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摄影报道) 为开展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对外宣传招商、政策推介,推广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为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青海省商务厅11月3日在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组织召开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介招商暨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推广培训会。

  我省地处内陆腹地,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进出口主要依赖天津、大连、青岛、连云港等沿海港口,加之许多产业投资总部在沿海地区,我省90%的进口和70%的出口被外省贸易机构或企业总部所代理,导致我省进出口业绩无从体现。

  近年来,在国家和沿海发达省份的帮助及我省人民自身努力下,我省基础设施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资源开发力度持续加大,优势特色产业迅速成长,发展的软硬环境不断改善,我省经济呈现出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在国家实施了一系列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和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场所的政策后,我省也可以实现货物在当地通关的服务功能,使我省发展外向型经济拥有更多有利条件。

  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作为我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之一,为推动全省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业向更高层次转型发展,构建西宁、海东商贸物流枢纽功能,完善物流产业布局,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东部城市群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尽快发挥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服务功能,吸引省内外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入驻中心开展经营活动,实现互利共赢,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专门研究制定了《鼓励进出口企业进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优惠政策》,从减免场租、进出口奖补等多个方面给予入驻中心的企业优惠政策。在当天的推介会上,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柴达木羊绒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与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签订了入驻合约。

  签约仪式结束后,省商务厅还安排专门负责人向到场的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单一窗口”服务软件推广培训。

  “单一窗口”是国际上有关口岸管理的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是世界各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今年8月,我省首单通过“单一窗口”成功申报了货值8万美元的藏毯已抵达澳大利亚珀斯港顺利通关。截至目前,各相关进出口企业通过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业务报关已达53票,其便利、快捷、高效、经济的特点已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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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进出口企业进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业务的奖补措施(试行)

  一、凡经海关批准进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心内企业),均可享受本措施。

  二、中心内企业在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租赁的仓库、堆场租金前2年内免收,第3年至第5年减半收取。

  三、中心内企业经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进出口货物,年进出口量不低于30个标准集装箱的,每个20尺标准集装箱给予1500元人民币奖励,每个40尺标准集装箱给予2500元人民币奖励,每个企业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四、中心内企业经空运进入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进出口货物,给予每公斤2元人民币的奖励,每个企业年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五、中心内企业经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年进出口货物总值达到35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给予25万元人民币奖励;在此基础上,进出口货物总值每增加700万元人民币,累加奖励5万元人民币,每个企业年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六、本措施自2017年10月1日起试行,由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海东工业园区将适时出台实施细则。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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