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报道) 去年以来,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细致制定工作方案,着力从强化政策宣传、明确主体责任、加大督办督查、做好协调服等关节环节入手,及时掌握企业推进情况,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全力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截至2017年底,全省46户国有企业,签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正式或框架协议的进度分别为97.94%、98.15%、92.81%、82.73%和92.61%,国务院国资委认定青海省、市(州)属企业总体签订协议为98%,位于全国前列。
注重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成立了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分工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工作。各地区、有关企业分别成立相关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本地区、本企业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工作的落实。组织召开全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政府与全省各市州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地区加快建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仲裁机制和涉及审批事项的绿色通道,明确承担和移交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考核到位、责任到位。
注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政策
研究制定《青海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原则、阶段性目标任务、费用承担、人员安置、资产移交等关键问题;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分离移交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和企业准确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分离移交工作中存在的超标准、超范围以及个别地区借机打造示范工程的情况,努力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节约资金。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审核程序、补助范围和比例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着力从制度层面保障全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顺利推进。
注重政策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组织人员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工作培训会,先后三次邀请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领导及哈尔滨市国资委“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知名专家集中举办全省“三供一业”政策培训,汇编印发“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政策摘编及参阅资料等书籍600册,进一步加强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多次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解答,召集供电、供水和企业具体人员进行政策辅导和解读,积极利用微信群、QQ群等交流平台,及时传达、解读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努力提升企业掌握政策、应用政策、推进改革、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注重管细管实,确保执行到位
突出分离移交协议的签订和维修改造工程预算的编制,多次组织供水、供电和物业管理与企业召开座谈会,共同核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委托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省属出资企业上报的预算进行严格审核,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监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自2017年7月,组织人员对全省重点分离地区和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8月份开始,在全省国资系统开展了以“优服务、强督导、促改革”为主题,“督办检查、专家辅导、集中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督导下企业”活动,建立起半月工作通报制度和每月专项工作协调推进会制度,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及时帮助企业解难题、推改革、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