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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教师杨毛吉荣获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

时间:2018-09-01

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出席活动发布会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雒婷 报道) 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在当天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结果出炉,我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教师杨毛吉在内的全国10位教师获此殊荣。

  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大力宣传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本次活动自今年5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经过各省推荐、媒体展示、公众投票、组委会推选等形式,在投票基础上按照师德表现、教书育人工作实绩等衡量标准,经推选委员会充分讨论酝酿和无记名投票,最终推选出10位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本次选出的10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全部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在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等方面均有突出表现。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广大教师师德高尚、潜心育人,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的新形象新风貌。

  2018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杨毛吉简要事迹

  杨毛吉,女,藏族,1974年5月生,民盟盟员,中共预备党员,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中学教师。她扎根青藏高原教育事业,先后让6名困难或问题学生住进家中,给予他们家的温暖、爱的给养,培养他们走进大学校园,被学生称为“杨妈妈”“毛吉额娘”。她重视德育,发明“一条鞭法”考核法,担任省市县各级宣讲组织义务宣讲员,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她主持德育工作室,聘请“道德模范”为班级辅导员,开展师德师风和学生品德教育,形成具有大通特色的德育教育模式。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为遭受事故、疾病、意外学生筹集治疗费用。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恒爱榜样人物”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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