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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30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包拓业 报道) 近日,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行动自觉。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行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组织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党员干部全覆盖,坚持常学常新,坚持警钟长鸣,坚持学习贯彻常态化,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广泛学习宣传,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宣讲,层层压实宣讲任务。学习中,要注重在新增加、新修改内容上下功夫、在结合上下功夫、在摆进去上下功夫、在教育警示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优势,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党中央部署,切实履行纪律建设上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做到执行《条例》不动摇,遵守纪律不放松,以坚强的党性、良好的作风保证《条例》在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纪律约束,加大扶贫领域和涉黑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养成良好家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责任,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有效监督、严格问责推动《条例》的执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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