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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河源”环保世纪行】玉树:保护三江之源 建设生态玉树

时间:2019-05-04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报道)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张光荣安排和要求,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刘同德带队赴玉树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在玉树州医废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国控直门达水质自动监测站、扎西科水源地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与相关责任人现场交流,发现指出问题,督促依法整改。

玉树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处在三江源核心区,素有“中华水塔”之美誉,作为全国水源涵养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我省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抓好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意义重大。

据了解,玉树全州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138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5959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108个,1平方公里以下湖泊1465个,水库6座。全州河流众多,水污染源主要为县城、乡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玉树州一市五县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全部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71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染源在线监控联通率达100%。

记者在玉树州玉树市结古污水处理厂了解到,该厂是玉树灾后重建项目之一,总投资达2亿元,设计处理规模近期为日处理1.5万吨,远期为日处理2.5万吨。“结古污水处理厂配备了国内外最先进的设备,是同等规模一次处理污水达到最高标准的处理厂,出水完全达到1级A标准。”该厂负责人说。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玉树州完成了州、县(市)、乡(镇)、村(寺)四级“河湖长”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玉树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玉树州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玉树州河湖长制十一项制度,使每条河流、每个湖泊、每座水库的管护责任都可追溯到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州共有河长569名,湖长262名,河湖保洁员2176名。

玉树州全面落实流域水环境监测监管工作,把通天河、扎曲、巴曲、孜曲、香曲、聂恰曲等州内重点河流作为环境监察的重点,同时分别对通天河、巴塘河建立了水质自动监测站,扎曲、孜曲、聂恰曲水质断面做为每月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经监测水质均达到国家I类水体标准。

据介绍,玉树州环境监测站结合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已建成“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系统、“玉树江源之窗”监管平台,实现了点位布设区域污染源实时监管,为环境执法取证、应急监测等方面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玉树州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和专项排查通知,全面对饮用水水源地“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立)、“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目前已全面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项目正在持续推进当中,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经每月监测达标率为100%。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保障。玉树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及落实流域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指导、统筹、协调、促进、服务作用,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加快推进生态玉树建设,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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