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 包拓业 报道) 9月20日,记者从西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了解到,2017年以来,西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并顺利通过了水利部第三方总结评估。
西宁市水务局局长同海红介绍,西宁市立足实际,将湟水河、北川河、南川河等65条主要河流、黑泉水库、大南川水库、盘道水库以及在建的西纳川水库等27座水库纳入了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将全市的87座涝池、18处万亩灌区、4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1处重要湿地及其他人工水体等涉水区域一并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实现了全市涉水区域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西宁市委市政府成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级河湖长,共落实河长987名、湖长258名,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086块。制定河湖长巡查、部门联动、工作办理等12项制度,初步形成了“2+6+N”河湖长制管理模式,建立了有考核、有监督、有追责的体制机制。出台了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规章,并将河湖长制管理规定纳入市政府立法计划,年内将出台《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
同海红介绍,截至目前,西宁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万余次,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努力做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同海红介绍,2019年3月,各级河湖长及河长制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河道督查、巡查,全面开展“清四乱”和“河湖清”建设“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查找四乱问题214件,已全部整改完成,专项行动共清除乱堆垃圾及固体废弃物1985吨、拆除违建228平方米、清退非法占用河道长度142米,有效遏制了“四乱”现象,有力地保护了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