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2017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
试点高校共有10所
今年参与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试点高校共有10所,分别为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大学。
具体报考条件为:已经通过我省夏季高考报名并符合试点高校具体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综合评价招生,10所试点高校已经对学生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型学习情况和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提出明确要求,具体要求见高校招生简章。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和高校要求自主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报名流程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点击进入“综合评价招生”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最晚要在5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要按照试点高校的要求上传报名申请材料。试点高校于5月2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通过初审入围学校考核的名单。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
根据规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将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入围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若同时获得多个入围资格,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不填报或填报未入围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视为放弃该项招生资格,但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须在该项招生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考生综合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省招考院将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投档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7月20日前,各试点高校将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录取高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考生号、所在中学(或单位)、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省招考院在此提醒,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