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取得新进展
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突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委先后4次对省管干部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培训省管干部6600多人次,引导干部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培训干部13万余人次。
把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涵养为政之德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掘山东红色革命和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资源整合,精心打造沂蒙党性教育基地、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基地、胶东党性教育基地等一批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党性教育基地。
五年来,全省党性教育基地共承接中央党校中青班等班次5900多个,培训学员28.3万多人。同时,以革命老区为重点,布局建设了一批党员干部“三同”教育基地,组织干部到基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进一步增强群众意识和宗旨观念。
把加强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培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有了新增强。坚持大局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大力开展精准化培训。着眼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的新要求,举办21期“新常态新理念新作为”专题研讨班,对2900多名市、县党政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培训。着眼于帮助领导干部拓宽国际视野、增强战略思维,先后赴发达国家举办城市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专题培训班。
把全过程严抓学风建设作为关键举措,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了新转变。始终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从严治学,以最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学风建设。抓制度规范,制定印发《参训干部“十不准”纪律要求》等文件,细化完善组织调训、培训考核、违纪处理等规定。
抓过程管理,落实组织部门跟班学习制度,全面推行班主任、支部书记、跟班联络员“三位一体”考察机制。抓督查考核,通过随堂听课、学员访谈等形式,对学风建设不定期巡查,对违反学风纪律的作退学处理,使干部参加一次培训就受到一次风清气正的浸润和熏陶。
战略培养,精准选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坚持从事业需要出发选人用人。把事业发展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破解唯GDP、唯票、唯分、唯年龄取人问题,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不简单把职位作为奖励干部的手段。2016年6月以来,陆续启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推进平稳健康有序,目前换届任务已经完成,实现了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的目标,取得了党委满意、干部认可、群众认同的良好成效。工作中,认真分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走在前列”等对地方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统筹用好全省优秀干部资源,注重选拔经历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的干部,突出选优配强党政正职。
同时,改进完善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探索开展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综合考核,突出对党建工作和新发展理念的考核,推行差异化考核,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努力营造凭实绩用人的导向。为积极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贯彻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制定印发我省《实施细则》,明确6大类24种干部“下”的情形,结合集中换届和日常调整,各级共有979名干部被调整下来。
切实把干部情况掌握在平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近距离接触干部”“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指示要求,充分利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后备干部集中调研等重大契机,在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开展大范围深入谈心谈话,掌握了大量班子和干部第一手材料。其中,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谈话3.1万多人次,市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调研谈话1.1万多人次。
在此基础上,通过双向约谈、调研培训、会议交流、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查核等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干部情况,为选准用好干部奠定坚实基础。改进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式,从2012年度开始,年度考核变集中考核谈话为分解到全年,结合各单位实际分期分批进行,努力把情况谈深谈透。健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为选准干部、配好班子提供了更加全面、客观、准确的依据。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印发《省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突出动议酝酿、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关键程序。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摆在突出位置,落实推荐提名责任,要求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干部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必须出具书面材料并署名签字;对推荐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必须作出结论性意见,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双签字。
认真执行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去年以来,先后有81名拟担任省管职务人选因档案审核、信访举报、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征求纪检检察机关意见等原因中止选任程序。
加强干部战略储备和实践培养。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着眼事业长远发展,自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底,利用一年半时间集中开展市厅级后备干部集中调研工作,调整建立新一轮市厅级后备干部库。同时,指导各级分层分类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改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注重在实践锻炼中培养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根据中央、中组部统一部署,2013年、2016年集中轮换选派两批624名援藏、援疆、援青干部人才。为更好地服务全省金融业发展,自2013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两批与中央金融单位互派干部人才挂职工作,选派接收双向挂职干部89名。围绕服务“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战略,组织两批156名省直部门和地方干部双向挂职。
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分两轮从省直单位选派62名正处级干部到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挂任县(市、区)委副书记;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乡党政正职实行重点管理,在完成脱贫任务前原则上不得调离,脱贫攻坚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就地提级。
长管长严,抓细抓常,干部管理监督真正严出成效
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严规守纪、干净干事,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选人用人监督从严。搭建来信、来电、来访、网站、短信“五位一体”选人用人举报信访受理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有举必查。强化对各市党委、省直单位党组(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做到省委巡视组巡视到哪里,选人用人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4年以来,共结合巡视对130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7个市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持续抓好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干部档案造假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对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高压态势。
“一把手”管理监督从严。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定期约谈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把从严要求落到平时。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省领导与201名省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谈话,督促提醒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监督规范“一把手”正确行使用人权。进一步加大对“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实现“全覆盖”。十八大以来,共对570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要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教育和帮助,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2015年实行“凡提必核”以来,共查核4.7万人次,对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形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
先后集中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消化工作,“裸官”专项清理,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退(离休)干部社团兼职规范清理,广大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