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转钱,这把菜刀可不认人。”袁某用菜刀顶着宋某的脖子,宋某不信两人6年多的“兄弟情”会因为6000块钱而反目成仇,可还没等他“念旧情”的话说出口,袁某已经冲他大腿狠狠砍了一刀。为求自保,宋某把钱转给对方,逃出门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最终,称兄道弟6年的两位“兄弟”对簿公堂,袁某因抢劫被判三年。
据宋某交代,6年前他与袁某通过修车认识,宋某是一家修车店的老板,袁某是顾客,时间长了,两人经常一起喝酒吃饭,彼此借钱周转也是常事,但他们之间立有规矩,钱借多久都可以,但一定要付高利息。
去年,宋某因生意需要向袁某借了2万元,约定未还清这笔钱之前,宋某每个月支付给对方1500元利息,宋某也一直按照约定定期还钱。但去年9月份,两人之间出现了一点插曲,当时袁某急需一个驾驶证,宋某称自己的叔叔可以办理,费用是6000元,扣除当月利息,袁某再给他4500元就可以了,于是两人达成了这样一份口头约定。
可驾驶证这事一直拖到当年11月也没办下来,此时宋某的2万元本金已经还清。“驾驶证办不下来,就把钱还给我吧。”袁某打电话催债,宋某不肯露面,他只好来到修车店“围堵”宋某,一连等了三个小时,没等来宋某,却在与店员聊天时知道另一件事,原来宋某根本没有叔叔,他所给自己的“叔叔”电话,其实是宋某的另一个号码。
气愤之下,袁某给宋某打了最后一个电话:“马上还钱,除了欠我的6000元,再加6000元利息,不然要你好看。”“我接到这个电话知道事情已经被他发现了,就赶紧给他打了6000元,也道了歉,但是再加6000元利息太高了。”宋某说,他当天晚上来到袁某家中,原以为赔礼道歉就能解决,不料对方见自己不给利息,竟直接拿出菜刀顶到自己脖子上。没说三五句话,袁某就砍了宋某大腿一刀,一顿殴打后,再次将刀架在宋某的脖子上。
见情况已经超出自己控制,宋某急忙求饶,用手机转给对方6000元后,终于得以逃脱,他离开袁某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此事立案后不久,袁某来到公安部门自首。
经德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持菜刀胁迫的方法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袁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抢劫数额6000元,致被害人轻微伤,有自首情节,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