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2017年山东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全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资助范围和资助数额等内容。
在省级社会组织发展项目方面,方案提出要对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创建项目、初创期全省性公益社会组织培育项目、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及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新旧动能转换、制造业发展和扶贫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省级社会组织发展项目给予资金资助。
在市、县社会组织发展项目方面,资金将采取因素法对各市切块分配。为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对已出台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政策的地区,在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倾斜。今年,我省将重点支持市、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每市遴选不少于2家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根据进驻社会组织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初创期公益社会组织,每家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扶持资金;重点支持参加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支持承接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获得社会组织创新示范点创建项目支持的市、县社会组织,不再重复支持。
目前,我省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约为4.5万个,服务内容涵盖教育、卫生、科技、金融、法律、体育等多个方面,已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层次分明、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