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6月1日讯 (记者 刘自锐)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其中,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事业单位兼职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六类人员不得列入选拔范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巡视员李伯平介绍说,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对象是长期在山东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李伯平表示,为体现向一线、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新修订的办法还明确了不列入选拔范围人员,主要有以下六类:(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