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2017年中高考大幕正式拉开。为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昨日,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发布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考生、家长注意考试期间的餐饮安全。
考试期间避免食用海鲜、凉拌菜、鲜榨果汁
高考前夕,我市食药监部门对学校食堂、接待监考老师和考生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稽查,快检蔬菜、肉类、粮食、面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等原材料。按照要求,两考期间,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使用豆角(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有毒(易引起食物中毒)原料及野生菌加工食物,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考试期间,考生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路边露天摊点用餐。考生在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建议不生食海鲜、凉拌菜、鲜榨果蔬汁等易变质食物及高风险食品,尽量不吃非自制的烧卤熟肉及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尽量不要食用以前没吃过的食品,防止过敏。
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尽量避免食用油腻、生冷、刺激的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切忌暴饮暴食。
家长请勿相信任何“补脑”保健食品
除了为孩子准备营养丰富的考试餐,不少家长在中高考期间还迷信选择具有“补脑”作用的保健食品。对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所谓保健食品,其实就是特殊食品的一种,不能代替药物。食品(含特殊食品)宣传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保健食品须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才能生产销售。
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国从未批准过任何“补脑”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市面上所谓声称“补脑”功能的保健食品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食用非依法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可能存在隐患。除了平常刻苦学习和积累,没有短时间提高智力和学习成绩的“灵丹妙药”,家长和考生不可迷信所谓“补脑”产品。目前,全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着手加强对学校食堂、集中为考生和监考人员供餐单位的监管,加强对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一旦就餐后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和食药监部门报告。市民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