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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严查捂盘惜售乱涨价:报价后3个月内不准再涨

时间:2017-06-10

9日,聊城市在房地产业协会召开“聊城市房地产形势座谈会”,传达鲁建房函〔2017〕10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住建局、物价局相关领导、市城区开发企业代表、省级驻聊、聊城市各类媒体参加会议。

《通知》指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照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及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会议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以打击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房等行为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社会投机资本炒作商品住宅等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一)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一房一价申报,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价格进行核查。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时,须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报,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审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对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开发企业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严查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等行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与宣传、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行为。对恶意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的,严肃惩处。

《通知》要求:全省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自2017年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结束,为期半年。具体分为三个阶段。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从快惩处:限制预售和网签资格;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包括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组织协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主动受理群众举报。

会上,聊城市住建局开发科科长史潇介绍了未来两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2018年,全市棚户区拆迁户数为48668户,其中东昌府区、开发区、度假区、高新区拟拆迁23726户,面积达360万平方米,拆迁户数达历年之最。据测算,上述拆迁任务完成后腾空的土地可以建设住宅1000万平方米,其中对外出售的商品房房源预计将达到800万平方米。2019年,全市棚户区的拆迁户数为34512户,拆迁面积主城区四区范围内拆迁户数为16728户,面积250万平方米。其中预计推向市场的商品房房源将达到600—700万平方米。从这个角度来看,未来两年聊城市城区土地和商品房房源十分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广大市民的购房需求。

聊城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聊城市住建部门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变相囤积房源、恶意炒房等行为。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信贷收紧等虚假消息,制造房地产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的行为。对恶意造谣惑众、制造紧张气氛的,严肃惩处,出重拳坚决遏制房地产行业近期出现的各种不良苗头。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以实际行动,自觉加入到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理自主购房需求的行列中来,共同促进聊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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