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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

时间:2017-04-14

齐鲁网济南4月14日讯 (记者李杨)为全面部署山东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4月1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魏华祥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出席会议并就清理工作作出部署。

魏华祥指出,要深刻领会清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清理工作切实作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暴露出的问题,要梳理排查、对照理顺,彻底清除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内容,使制度建设更趋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专门的清理计划和工作方案,狠抓清理任务落实,同时要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广聚民智民意,提高清理质量。要以推进清理工作为契机,切实提高我省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孟富强指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的明确要求,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推动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准确把握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原则和清理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纲要》的规定,对全省现行的规章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在清理工作中,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职业资格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各项要求、举措,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要明确清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基本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在这次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立改废释并举”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长效清理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引领推动作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山东省法制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立军,副巡视员孙成文出席会议,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法制处(室)主要负责人,各市政府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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