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因未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被青岛市卫健委予以警告。
信网了解到,依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并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同时,依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县级以上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应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的有关行为,2020年6月1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该单位予以警告。
针对此事,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有关部门对他们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对于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档案记录还有待完善,目前他们已经进行相关整改。信网记者 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