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5日讯 “疼得直打滚,整夜睡不着觉。”没有本人或家属签字的情况下,17岁的赵女士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九方泰康门诊部做了药物流产,而后的几天里,她的腹部剧烈疼痛,到青大附院检查被告知子宫内有残留,需要做清宫手术。8月4日,赵女士来到九方泰康门诊部,就此事向该门诊部协商后续该怎么处理。九方泰康门诊部的负责人刘医生对患者流产前未签字确认一事承认错误,并表示对涉事医生已经严厉批评,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
来源:信网
未成年流产前未让本人或家属签字
今年17岁的赵女士还有几个月才成年,前段时间的一次意外,导致怀孕了,她和家人都想要留下这个孩子,但之前因为宫寒,她一直在吃药,于是就到了离家不远的九方泰康门诊部进行检查。“到诊所检查的时候,医生建议我不要留这个孩子,因为药物对婴儿有影响。”
7月30日,赵女士在九方泰康门诊部花了1500元,做药物流产。“我交了1500元,实际只花了1100多元。”流产之后观察了半个小时,她便回家休养。可回家之后,却开始腹痛难忍,“尤其到了晚上,疼得我直打滚,整夜睡不着觉。”赵女士说,她做流产之前,九方泰康门诊部未让她或者家属签字,服药也没有签字。
8月1日,赵女士到青大附院进行了血液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白细胞计数不正常。从青大附院离开后的第二天,赵女士便找到了九方泰康门诊部,“说是正常情况,就是有点炎症,要给我开消炎针。”但在赵女士看来,如果一切正常就不会疼得这么厉害。“我知道流产之后会疼,可我现在这种疼特别厉害。”
8月3日,赵女士又到青大附院西海岸院区进行了B超检查,“医院查的子宫内没有清除干净,建议我做清宫手术。”由于不想做清宫手术,赵女士先拿了10天的药,“医生建议我吃药看看能不能把子宫里的东西排出来,如果排不出来还是要做清宫手术。”赵女士特意问了医生,她之前吃的药对胎儿是否会有影响,“医生告诉我对胎儿的没有影响,根本不必流产。”
来源:信网
主治医生承认未让签字确认
8月4日,信网与赵女士来到了青岛西海岸新区的九方泰康门诊部,见到了给她做流产的秦医生。
“吃了药以后也就半个小时,胚胎就掉下来了。”秦医生说,赵女士当天的情况正常,药物流产也很正常。“后来给我打电话说肚子疼,我让她先去医院看看。”
在秦医生看来,流产完之后出现腹痛症状很正常,但像赵女士这样剧烈的腹痛是否正常呢?在现场,九方泰康门诊部的其他医生表示,前三天排出体内的残留时,出现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现象,第四天开始还出现这种情况就不正常了。赵女士前三天排出残留尚属正常,第四天开始就没再继续排出残留,但依然会有剧烈的腹疼。按照其他医生的说法,这是不正常的,但秦医生坚定地认为:“这是正常现象。”
此外,秦医生表示,赵女士做药物流产时,并未让她本人或家属签字。对此她给出的解释是,流产涉及到个人隐私,有些患者不愿意让家人知道,偷偷地做流产。
卫健局:药物流产前应由本人或家属签字
赵女士认为九方泰康门诊部的药物流产不成功,并且对该门诊部已经失去了信任,想到正规医院重新检查并做清宫手术,费用由九方泰康门诊部承担。
对于赵女士的要求,九方泰康门诊部的负责人刘医生表示,门诊部在此事中存在一定的过错,该承担的责任不推辞,并当面对秦医生进行了批评。“我们的医生专业方面没有问题,但是态度上存在一定过错,患者出现问题,应该及时了解,秦医生的过失,我们内部也会采取处罚措施。”
刘医生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解决赵女士腹部疼痛的问题。他提出免费给赵女士进行清宫手术,并向信网提供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证明该门诊部可以从事相关诊疗活动。
信网查询获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二十条中明确规定: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服用药物前未让赵女士签字一事,刘医生也承认了错误,他表示,应该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之后,才能进行药物流产。“我已经严厉批评涉事医生,本月进行经济处罚。”
对于此事,信网也联系到了青岛西海岸新区卫生健康局,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采取药物流产还是人工流产主要取决于时间,但药物流产也应事先由本人或家属签字确认之后才可以实施,否则就是违规行为。对于具体的法规条文,该工作人员表示还有事情要做,让信网向该局政研室咨询,但截至发稿,政研室的工作人员并未置评。
8月4日下午,赵女士回复信网,已经由九方泰康门诊部负责进行了清宫,退还给了她1000元,并承担了到青大附院检查的500元费用。 信网记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