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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价格手册(2020版)公布 收费标准一目了然

时间:2020-08-03

信网8月3日讯 7月30日,青岛物价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版《青岛市民价格手册》,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8〕54号),政府定价项目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电力、公共交通、交通运输、停车、教育、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来看看最新的《青岛市民价格手册(2020版)》

一、水气热电价格

水价

气价

热价

电价

二、公共交通票价

公共汽车票价

轨道交通

三、交通运输收费

巡游出租车运价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1.拖车、吊车、平板车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按被救援车辆车型计费。车型分类按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执行。

2.吊车费是指将被救援车辆施救吊装并在停车场完成吊卸收取的费用。在同一事故现场,同一辆吊车对两辆以上事故车辆施救,每辆按60%计收。拖车费从现场拖车救援时计收。

3.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4.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5.换轮胎按每个50元(每车150元)计收;解刹车按每轴50元(每车150元)计收。

6.需要铲车或叉车装卸货物的,均按基价300元/车.次、货物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计收。人工装卸货物的按8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计收。本通知规定的货物装卸费是指从被救援车辆卸载至场地并从场地装运至转运车辆收取的费用。从被救援车辆直接装运至转运车辆或装、卸分离时,按装卸费的50%计收。

7.救援车辆达到现场,因车主原因不需救援的,按基价的60%计收;吊车按收费标准的50%计收。

8.被救援车辆(货物)的停车看护费为空车不得超过30元/车.天,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不超过35元/车.天,单独货物不超过2元/吨.天。

9.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未列入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车主与清障救援机构协商确定。

四、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1.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公共停车场和收费道路停车泊位

2.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



五、教育收费

学前教育

公办高中收费

六、物业服务收费

七、殡葬服务收费

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九、公安部门收费

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

户籍证件收费标准

机动车号牌收费标准

十、其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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