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9月21日讯 (记者 温伟伟) 9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年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明确了“实施纲领”。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组织项目遴选和推动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龙介绍,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的范围,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及“四新”“四化”领域,优先支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生态链,重点投向企业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产业区域布局调整等项目。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构建五项机制来实现改革目标:
一是建立职责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被投资企业的权责关系。
二是建立运作管理机制,明确项目遴选、尽职调查、入股谈判、资金拨付、持股管理以及股权退出等程序。
三是逐步引入受托管理机构竞争机制,对受托管理机构,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对受托管理机构实施考核评价。
四是建立资金监管和股权登记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规范资金和股权登记管理,受托管理机构实施资金第三方托管,规范资金结算。
五是建立风险防控激励约束机制,对受托管理机构在容错容损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奖励”的激励措施,安排股权投资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实施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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