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5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春薯智造食品有限公司因违规排放污水被罚685000元。
据了解,2020年10月1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春薯智造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红薯加工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模块排放至雨水管网,最终流入官河,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模块外排口污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监测数据为776mg/l,超过《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规定标准的14.52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序号6.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青岛春薯智造食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685000元。
截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前,青岛春薯智造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