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9日讯1月7日下午,一网友通过网络平台举报,一辆鲁R8***D小车于1月7日08时05分许,在菏泽市长城广州路段逆向行驶,严重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并附有相关视频证据。
接到指令后,开发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立即对此车进行核查。执勤民警段昉根据车牌号联系到驾驶员,让他到机动中队接受调查。
1月8日11时,驾驶员陈某某被传唤至开发区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驾驶人陈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90条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陈志富 通讯员 李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