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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严惩12个涉黑涉恶组织团伙

时间:2021-01-17

信网1月14日讯 “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87人、起诉7462人;依法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涉黑涉恶犯罪15人,不捕不诉10人……”1月12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新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青岛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法律监督使命,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履行服务大局职能

报告指出,青岛市检察院找准检察服务的“发力点”,深入制定完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双招双引、创新创业和自贸试验片区建设等工作意见、方案24个,做新做实检察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牵头建立胶东五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协作机制,增强服务大局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探索办理了全省首例支持企业“告官”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为企业免除罚款250万元。在青岛市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督促行政部门调查认定闲置土地6600余亩,现已动工2826亩、回购1008亩、收回出让金1.8亿余元。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疫情案件56件,4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为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保驾,依法打击强揽工程、阻挠施工,严重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犯罪398人。牵头建立司法机关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和涉及关键核心技术、经营信息等犯罪95人。为金融安全护航,严惩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等犯罪748人。严惩处污染环境、走私洋垃圾、非法采矿和捕杀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86人;办理诉前程序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112件,提起诉讼6件,追偿损害赔偿金431万余元。

突出打好扫黑除恶收官决胜之战

李建新介绍,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3人、起诉226人,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依法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15人,不捕不诉10人;改变移送审查案件定性20件41人,法院判决的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无一改变定性。深挖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87条,督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黑恶财产5900余万元。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97件,着力推动行业监管、乱点整治、基层治理等长效机制建设。

发出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和执法司法活动检察建议298件,针对有的食品药品、环境资源类刑事判决,未对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和从业禁止等问题,组织青岛市排查、发现同类线索39条,全部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予以纠正。组织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363场,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更直观的方式实现。依法促成刑事和解和民事行政申诉和解291件。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所有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办理各类来信来访6307件,依法妥善化解信访积案27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0人,已提起公诉 42人;提前介入55件次,补充完善证据千余份。积极履行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依法核查21件,立案侦查5件。

紧盯“三个安全”有效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紧盯“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6人,建议移送刑事案件35件。针对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外卖和居民小区售水机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1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25个。紧盯“钱袋子安全”,加大对非法集资、传销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488人,协助或督促追赃挽损20亿余元。紧盯“头顶和脚底安全”,结合打击高空抛物、盗毁井盖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市城管局牵头三十多个单位,深入排查铸铁窨井盖失盗、水泥窨井盖破损等安全隐患问题,强化落实管护责任,并对青岛市86万个窨井实行 “一盖一码”管理,让市民出行更踏实、更安心。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5人。对犯罪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129 人,对应当从严惩戒的起诉47人。首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线上参学模式,打造体验式法治 “云基地”“云课堂”,访问量30余万次。依法办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赔偿金、赡养费等监督案件165件,支持起诉217件,帮助追讨962万余元。加大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惩治力度,及时返还受害群众涉案款物,司法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群众477人490万余元。

结合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民声倾听主题活动,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和视频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370个。升级检察服务 “线上模式”,疫情以来通过非接触方式,不间断为社会提供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1.3万余次;安排律师远程会见、异地阅卷等 619件次,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

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24人、起诉7701人。推行刑事诉讼各环节全流程监督背书制度,依法监督立案160 件、撤案178 件, 追捕追诉347人,纠正滥用强制措施、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459件次;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不捕不诉率和以非羁押方式起诉的案件比例,进一步提高6.99和4.93个百分点。拓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和量刑检察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90.45%和99.38%。依法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件,法院已审结32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9件。综合运用 “派驻+巡回检察”和远程监督等方式,督促整改监管隐患64处,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刑罚执行、监管违法135件次,监督财产刑执行和指定监视居住、强制医疗违法案件158件,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59人次,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37件39人。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13件,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0件,法院再审改判、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调解结案70件。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针对适用程序错误、超期审理和执行违法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82件,法院全部采纳。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3件,法院裁定再审30件。

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90 件,同比上升198.9%。其中生效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分别上升102.8%、177.7%、233.7%。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出检察建议746件,回复采纳率100%。成功化解行政争议331件,居全省首位。

立案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07件,启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356件,提起公益诉讼33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集中开展平安青岛建设、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多领域专项监督,发现公益诉讼线索575 件,立案19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1件。

通讯员 白树文 信网记者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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