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在线栏目截图)
据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了市民张先生的求助,称自己家原本承诺的市政供暖配套,为啥没有了呢? “今年4月28号过来收房子,当时销售顾问说有市政供暖配套管网的预留,我们过来咨询,他说这些东西没有了。”
张先生表示,他们在青岛中建尚锦苑购买的住房,是和青岛海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当初买房的时候置业顾问有过市政供暖管网预留的承诺,有业主还录了音。 当初的承诺现在变了空,业主们意见很大,而且他们不收房还有燃气没通的原因。“正式交房时间是4月底,但是现在都5月中旬了,燃气还没有通。”张先生说。
此外,还有高层的业主反映,自家的玻璃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自己和其他业主的人身安全。韩女士说:“这个玻璃为什么有普通的有钢化的?下面走如果谁家玻璃破了怎么办,大厅两个窗户全是普通玻璃,卧室的两个窗户是三块钢化的,两块普通的。”
燃气没开通显然达不到交付要求,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青岛中建尚锦苑小区的燃气迟迟没有开通呢?青岛泰能硅谷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方面表示,是开发商破坏了管线,他们现在正在进行抢修,修好之后,开发商给了钱,燃气自然就可以开通。
青岛海嘉置业有限公司方面首先否认了燃气管道是他们破坏的,不过他们表示如果需要可以承担这个费用。现在青岛中建尚锦苑业主最大的诉求,就是市政供暖配套管网的预留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青岛海嘉置业有限公司拿出了购房合同,其中在供暖一栏中写明: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线,项目配套无市政集中供热的,业主自行处理。在补充合同中,还有这样一条:本项目配套无市政集中供热,业主自行处理。本项目定价已充分考虑该因素,买受人承诺不因本项目配套无市政集中供热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损失。
对于市政供暖配套一事,业主们觉得当时销售的说法就能代表开发商,而青岛海嘉置业有限公司则表示这件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说:“签订主合同后是可以继续签订补充合同,来变更补充或删减主合同的条款,原则上与主合同不一致的部分,以补充合同为准。但是补充合同也必须遵守合同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购房者有证据证明,补充条款内容与双方约定的不一致,或者自己有被欺诈、重大误解,是可以要求撤销补充合同的。”
整理自青岛电视台生活在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