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7日讯 近日,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因违规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挖掘机,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05月2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莱西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G204烟沪线莱西段及连接线改建工程一标段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在处于G204烟沪线望城街道南宁路以北,京博加油站以南,莱西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违规使用环保号码为环X-FBL01110的挖掘机1台。
依据《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十六条、《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