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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成自留地 市民停车遭南京路邮电支局驱赶

时间:2021-06-26

信网6月24日讯 随着汽车数量的逐渐增多,停车资源紧张的问题越发突出。为了缓解停车难,青岛交管部门在有条件的路段上划设了一些公共停车位,但实际上,不少此类公共停车位却被临街商家和个人私自占用,成为个别人和单位的“专享车位”。青岛市南区南京路上一家中国邮政,就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变成了“邮政”员工的停车专位。因不满中国邮政“霸王行为”,被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三番五次驱赶的市民向青岛交管部门提出异议并拍照取证举报。

 (来源:当事人)

市民公共停车位停车被驱赶

市民张女士向信网反映,6月21日中午,她驾车到南京路与高邮湖路交叉口附近,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交警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上。下午一点半,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的工作人员给张女士打电话让其将车移走。起初张女士以为是自己的车辆影响到中国邮政货车的搬卸货物通道,但再三沟通下,她发现原因是该员工要将其本人的私家车停入。

“车位这么紧张,在公共停车位停得好好的,为啥要给你让车位?”随后,张女士来到车前,向这位身穿中国邮政制服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线为交警划的公共停车线,在有空闲车位的情况下,任何市民都可以停入。

张女士告诉信网,实际上她停车的地方并非属于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市民办理业务的网点门口,而是中国邮政旁边的两个网点门前,这两处网点并没有任何的门头信息,市民也并非在此网点处办理业务,因此不存在影响中国邮政营业一说。

眼看沟通无果,因担心车子继续停放会被划车,她想要将车驶离,要求两名邮政员工将个人车辆移走,却遭到拒绝。“你要出去该我什么事?”说后,这名邮政员工就进入网点处办公,拒绝将车驶离。

最终,张女士向市南交警进行了投诉之后对方才移走,但在移车过程中遭到对方辱骂。

市民将向有关部门”投诉 

张女士表示,青岛正在如火如荼开展“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活动。目前她已将现场情况拍摄下来,欲向有关部门进行“三我”投诉。

信网来到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看到确实有两个未装门头的网点,而在这两处门头前的公共停车线共停放了3辆私家车。信网将此事反映至中国邮政的官方客服。6月23日。中国邮政客服回应,“公共停车线全体市民均可停,此事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不代表中国邮政的官方立场。核实情况后,将对员工进行教育。”

对于中国邮政的回复,张女士表示并不满意。“身穿中国邮政工装、打着在中国邮政办公的旗号,霸占公共车位,对市民肆意辱骂堵车,我希望中国邮政进行调查,对我本人进行道歉。”

中国邮政在公共停车线设置锥形帽 (来源:当事人)

市南交警:将责令整改

只因公共停车位在自己门店门口,就属于中国邮政员工专属车位?6月22日,信网采访了负责这片区域交通管理的青岛市南区交警大队巡逻中队负责人。

据介绍,这片区域的临时泊位,是创城期间规划的。按照创城的考核要求,每一片区域要有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位,供市民使用。这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目的,就是缓解周边市民的停车压力。

该负责人说,该处停车位在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建筑面积以外,不属于该网点所有,为公共停车位,不允许私自占用。“根据青岛的地方性法规,私自占用公共车位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每霸占一个泊位可将处五百元罚款。”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均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界定,量化了处罚标准。针对霸占车位的现象,青岛交警也曾多次开展违法占道整治行动,净化交通道路。

律师、政协委员有话说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认为,公共利益应在私利之上。上述案例中,中国邮政(南京路邮电支局)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应在无处分权的情况下把公共停车位私有化,应优先满足公众的需要。除此之外,市民拍摄工作人员照片作为投诉举报证据,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青岛市政协委员陈尚表示,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将公共资源私自霸占,不仅有违公德,更有违法律法规。市民们其实也都经常遇到此类情况,对此深恶痛绝,却始终是个顽疾。“停车难的解决,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更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遵守。”陈尚委员说:“对于霸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市民发现后,应积极向交警和城管部门举报,执法部门也应该加大惩处力度,让我们在青岛生活得更美好、便捷、舒适、现代。”

陈尚委员说,目前青岛全市大力开展的“我爱青岛、我有不满、我要说话”活动,就是应该针对这些不文明、不合法的行为进行曝光、治理。作为中国邮政应该率先带头主动接受市民监督,杜绝自己的违法行为。 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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