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5日讯 近日,青岛梁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位于李沧区的中梁首府项目时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被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青岛梁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青岛市李沧区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498号建设的“李沧区重庆中路498号地块改造项目(李沧区金水路以南、重庆中路以西、中梁首府项目)1#、3#、5-12#、S1#楼”,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2113015号),但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S1#楼,目前S1#楼建至二层,已建成的建筑面积为1103.76平方米。 青岛梁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梁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