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31日讯 (记者 陆彦蓉)“人脸识别不要紧,为啥连门禁卡都用不了了?”市民魏女士家住青岛西海岸新区烟台前家园小区,近日,小区内突然开始实行人脸识别系统,只有“刷脸”才可进小区,门禁卡与密码等方式均不提供,而市民魏女士则无法接受强制“刷脸”。信网联系到烟台前村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因安装的系统只能使用人脸识别,所以小区内也无法再使用其他验证方式。
烟台前家园位于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市民魏女士作为该小区的住户,近期因小区内只能通过人脸识别进入而感到十分不满。“现在小区出入只让人脸识别,别的方式都不能用,不管是门禁卡还是输密码都不行,完全是在强制我们人脸识别。”
魏女士表示,她此前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如果业主不同意使用,物业应当提供替代性验证方式。“之前烟台前村委回复我,说是只让用人脸识别,不提供其他方式。我现在连人脸识别输入的信息是否安全,是否会泄露隐私都不知道,怎么就能强制我必须刷脸,我们作为业主起码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吧,本身门禁换成人脸识别可能是个好事,现在这样强制实行,未免让人难以接受。”
对此,信网联系到烟台前村委,工作人员表示,近期的确接到过市民反映此事,但目前只能使用人脸识别进入小区。“烟台前家园本身是村改小区,因为实行智慧青岛,派出所让我们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现在只能人脸识别,不能使用门禁卡之类的其他方式。”
该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对于市民所说泄露隐私等问题是不存在的。“我们的人脸信息都是在派出所有备案的,都是有正规程序,不会存在泄露信息隐私的情况。我们其实也想门禁卡和人脸同时使用,但是负责安装的工作人员说这个系统只有人脸识别这一种方式,而且安装的公司是派出所给找的,都是有资质的,不能我们随随便就找一个公司来安装。”
信网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随后,对于业主是否可以自行选择进入小区的验证方式?信网咨询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不可以强制要求住户统一使用人脸识别。“刷人脸门禁系统是业主自愿使用,没有强制规定,如果小区内存在强制要求的情况,市民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