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31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李寒)8月30日,青岛市南法院孙兴文团队联合法警大队,成功腾迁一处涉案房产,为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扫清了障碍。
在席某与张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因张某拒绝将涉案房产返还给席某,席某特将张某诉至市南法院。市南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向席某返还涉案房产。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于2月26日作出判决,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席某向本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来源:市南法院)
市南法院执行立案后,孙兴文团队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张某一直未履行,孙兴文团队遂决定强制执行。6月17日,孙兴文团队到涉案房产处张贴了腾迁公告,定于7月20日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迁。后张某主动联系孙兴文团队,述称其正在检察院申请抗诉,申请延期交付房屋。出于保护双方合法利益的考量,孙兴文团队决定延期腾迁,责令张某于8月29日前将房屋主动交付给席某。张某承诺,若在8月29日前未收到该案立案再审并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则其主动将房屋交付给席某。孙兴文团队告知张某,届时若不交付房屋,则会在8月30日进行强制腾迁,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罚款。
在告知期限即将到来之前,孙兴文团队主动联系张某,询问其腾迁进展。不料张某态度大变,拒绝配合腾迁房屋,且言辞激烈,声称“法院爱怎么执行就怎么执行”。鉴于此,孙兴文团队重新出具了腾迁公告,并张贴于涉案房产处。张帖时,涉案房屋内居住一人,其声称“我不知道”“我不管”。孙兴文团队将公告内容对其进行了告知,但居住人拒不配合。张某主动腾迁涉案房产一时无望。
在强制腾迁之前,孙兴文团队了解到张某银行账户内有不少存款。于是孙兴文团队联系张某,告知其应于8月30日上午在场见证腾迁过程,若拒不配合,不仅要进行强制腾迁,还要就其拒执行为罚款5万元。8月30日上午,孙兴文团队联合法警大队警员,前往涉案房屋,准备进行强制腾迁。到达涉案房产处后,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又害怕高额罚款,张某主动将房屋钥匙交付给席某。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兴文执行日志: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有时具有两幅面孔。在法律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会尽可能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但面对毫无法律依据的拒执行为,我们坚决不能容忍,要用法律利剑打击拒执人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