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22日讯(记者 王琪 通讯员 吴淑范 唐志)周建春,现任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站在检察工作的最前线,攻坚克难,拼搏奉献。近30年的检察工作中,他曾获得山东省委、省政府个人一等功、山东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劳动模范、青岛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青岛市院个人三等功、青岛市检察系统业务尖子等多项荣誉称号。
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社会危害大的黑恶势力犯罪,周建春铁骨铮铮,敢于斗争,依法办案,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生活困难的涉案当事人及亲属,他尽心尽力帮助解决难题,用一颗真心春风化雨般滋润人心。
(来源:莱西检察院)
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交锋
从2010年到2020年的10年间,周建春以不同的身份全程参与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斗争中。
2010年,莱西警方打掉了以刘某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这是莱西市史上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刘某军系当时莱西“天上人间”的老板,在当地极具影响力,该案的办理在莱西市引起巨大社会反响。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时任公诉科科长的周建春成为专案组主要成员。此时虽值儿子中考的关键时期,但周建春毅然决然地和同事们一起住到单位进行封闭办案。面对既无办案经验可借鉴又面临巨大社会压力的困难境况,他和同事们没有丝毫退缩,而是排除一切干扰,全身心投入到案件办理中。该案犯罪人数多、犯罪事实多,工作量非常大,面对40余本、1米多高的卷宗和近50起犯罪事实,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共制作讯问笔录30余份、500余页,同步录音录像资料26盘,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卷宗10余册,撰写了700余页、4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意见书。针对庭审中涉及案件定性的50余个焦点问题,周建春和同事们提前分析研判,几易其稿,形成了5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材料。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交锋,面对被告人用重金从北京等聘请的庞大律师团,周建春和同事们有理有利有节对犯罪行为进行控诉。经过7天的庭审,26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罪,有的还流下悔恨的泪水。最终,本案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刑,其中首犯刘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1年,周建春全程参与了王某等人涉黑案件的办理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周建春作为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程参与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他主动向办案人员分享过往办案的经验,参与有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重大问题的专项研究,提出重要意见建议,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另外,他还发挥协作能力强的优势,与相关机关共同建立了一套以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类案分析和重大案件会商研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协作机制,加快了办案进程,提高了办案质效。三年中,该院先后成功办理了李某庆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宫某基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陈某等5人涉恶团伙案等大案要案。其中,李某庆案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第一起提起公诉的涉黑案件,该案入选了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交流发言。
因扶弱助困他感动过莱西
在与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周建春就像一个战士,始终斗志昂扬,从不退缩;而对于办案中遇到生活困难的受害者、当事人,他则常常会主动伸出援助之手,尽力帮他们摆脱困境。
尉某因一时冲动犯故意伤害罪在狱服刑,失去家中唯一收入来源后,尉某的孩子和父母生活极为困难,得知有关情况后,与其无亲无故的周建春与同事对这一特殊家庭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救助,该事例曾被山东省检察院写入人大工作报告,山东电视台以此为题材拍摄的专题片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金徽奖”一等奖。
2010年,周建春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年仅25岁的外地打工妹王某被肇事车辆撞倒并拖拽致整个臀部基本被磨掉,伤情极为严重,事故发生后,她曾多次转院治疗,但由于没有治疗费用,手术面临困境,其远在东北的父亲也是疾病缠身,为她拼凑了部分医疗费后再也无力承担。王某的弟弟不得已借了高利贷,但在庞大的治疗费用面前仍是杯水车薪。王某与其弟弟的日常生活都成了问题,每天只能靠馒头咸菜度日。周建春决定打破常规,他在加快案件办理进程的同时,多次不厌其烦地与保险公司沟通,最终由保险公司垫付一部分费用,肇事司机在支付6万元后再无力赔偿。但这些费用也很快用完,如果不能继续治疗,就会前功尽弃。“虽然她是个外来打工妹,但就像我们的兄弟姐妹一样,不能眼看着她有难而放手不管。”周建春将此事向院领导汇报后,该院及时启动了全院的救助基金;在周建春的带动下,当时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全体干警都积极参与捐助,加上争取到民政部门的支持,最终为王某筹集到近2万元爱心捐助,缓解了她手术治疗的燃眉之急。此事经相关媒体广泛报道后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以周建春为科长的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评为“感动莱西道德模范集体”。
经全面治疗,王某的身体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她已基本没有劳动能力,加上肇事方赔偿一直未全部到位,导致其生活面临着难题。该案结案后,周建春依然持续关注着这个可怜的打工妹,并继续尽力帮扶她,在他的积极协调下,该院多次帮助王某申请司法救助,截至目前,共申请并发放救助金6万元。
在革故鼎新的道路上不知停歇
工作中,周建春从不就案办案、办结就完。他善于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的问题,认真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以点带面探索建立具有指导意义的创新性机制,从更高层面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
周建春曾在办案实践中总结创立了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检察官寄语制度等创新举措,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他倡导并引领开发了公诉远程监控系统,打造“阳光公诉”品牌,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刊发报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周建春组织领导下,该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他并没有沉浸在成绩中,而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发生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原因及解决之道进行了深入思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方是治本之策。”在办理李某庆、陈某等本地涉黑涉恶案件期间,周建春就引导和指导办案干警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积极查找分析案件所反映出的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村两委换届贿选、违法违纪人员担任村干部等问题以及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相关领域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在周建春的具体指导和积极协调下,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有关镇村基层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书面检察建议。为增强检察建议的社会影响力和透明度,周建春建议办案人员通过集中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进行。2020年,该院分期分批向该市乡村治理、市场流通、资源环保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7份,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继续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化解潜在矛盾隐患,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努力构建扫黑除恶工作的常治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莱西市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并对检察建议进行及时回复,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报道,工作经验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