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4月26日讯 (记者 姜瑞丽)记者从26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全省税务部门共为109户企业办理境外所得税收抵免5295万元;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1706万元;“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2.2亿元。
据山东省国税局副局长刘崇俊介绍,近年来,全省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工作系列要求,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发展。在“走出去”税收服务方面,各级税务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对外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切实落实税收协定待遇、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出口退免税等各项税收优惠,大力促进我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企业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
“各项税收优惠和税收协定待遇的及时落实,有效地消除了企业境外所得的双重征税问题,降低了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走出去"的发展动力。”刘崇俊说。
记者了解到,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时代的到来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的变化,给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极大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全省国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集成双方人力、物力等资源,共同解决涉税服务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升了服务效能。
首先是联合开展企业信息核实工作,共同建立“走出去”企业(个人)清册,形成完整的“走出去”企业(个人)信息库。其次,联合释疑解惑。双方筛选确定重点“走出去”企业,通过联合培训、座谈会和实地走访,掌握企业“走出去”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联合研究解决。2016年4月,省国地税联合举办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企业走出去”专题培训研讨会,培训辅导100家“走出去”企业,通过现场答疑,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20余个。省国地税联合编写了《境外投资企业及个人境外所得税收纳税遵从与境外税收争议处理指引》和《“走出去”企业百问百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整合形成3类29项促进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广泛收集服务典型案例,在内外网站设置专栏,通过微信、微博进行宣传,方便税务人员与纳税人学习查阅。
此外,联合组织业务骨干对“走出去”企业开展“面对面”、“点对点”、“一对一”的精准服务,从事前、事中与事后全方位全过程做好国际税收宣传辅导,量身定制“走出去”政策解读,提醒企业主动规避境外税收风险。全省共走访“走出去”企业1436户次,开展针对性辅导211户次,通过 “谈、送、帮、教” 等宣传辅导和服务,为“走出去”企业落实税收优惠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