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笼照片。(来源:信网记者 耿润 摄)
信网7月1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我每天都被楼下的鸽子吵醒,家里的窗户从来没开过。”近日,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9号院居民向信网反映,该单元一楼一户居民常年养鸽子。夏季到来,鸽子排便后异味难闻。住在楼上的李先生表示,其实早在一年前,他就曾向金湖路街道徐州路社区反映过这一问题,社区工作人员也曾多次上门协调这一问题,但一楼邻居始终拒绝整改。目前,李先生已将该问题反映至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
金湖路9号院建成于1992年,是个老居民区,平日里没有物业管理。得益于市南区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今年以来,整个院落的面貌焕然一新,让居民们充满幸福感。但住在此处的李先生却一直有怨言,由于1楼邻居养了一群鸽子,让他感到美中不足。
“每天早上都被鸽子叫醒,常年不敢开窗,天气炎热,鸽子粪便发酵很快。”李先生表示,该楼一楼住户建设鸽舍,已经严重影响到邻居们的正常生活。
信网从金湖路街道徐州路社区了解到,关于金湖路9号有住户在楼下养鸽子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就有居民陆续向街道和社区进行反映。社区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协调该养殖者,希望他能考虑到其他住户的感受。但对方声称自己办理了养鸽证,在工作人员与其连打一年交道后,仍拒绝作出让步。对此,该楼另一位业主张女士表示:“我们不是不让他养鸽子,只是不喜欢他搭盖违法建筑把鸽子养在楼院里。”
在街道工作人员的建议下,李先生已将问题反映至青岛市政务服务热线。据悉,后续将由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即使该住户持有养鸽证,也不能侵犯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情况下可令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