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0月10日讯 近日,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沙剑林、党组成员宋晓做客《行风在线》节目,围绕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交流。
访谈中,有市民提问“当时承包土地的时候,是以母亲的名字所承包,我们的户口现在不在村里,只有老人的户口在村里,如果老人不在了,土地承包会不会转到子女手上?”
宋晓答复,从法律的角度,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农村土地的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是以户而不是个人,因为户口迁出来,已经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了,不具备资格了。承包户消亡之后,村集体是应该收回承包地的。(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