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山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4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在太原召开,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杨松、副组长黄润秋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山西省政府省长楼阳生主持。
杨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针对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试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16年12月,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杨松强调,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山西省,重点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在督察中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山西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骆惠宁表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把山西列为今年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之一,充分体现了对山西工作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骆惠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主动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检查。要把配合好环保督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求真务实,压实责任,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全力做好环保督察的配合保障工作。骆惠宁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接受环保督察的态度是真诚的,就是要通过环保督察和整改,倒逼经济转型发展,让新发展理念在三晋大地生根结果。
会上,黄润秋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山西省党政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出席会议,山西省人大和政协主要领导、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省会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及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列席会议,其他地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当地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8日-5月2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51-3805000,专门邮政信箱:山西省太原市6103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山西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