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西新闻

300余人缅怀致敬遗体捐献者

时间:2018-04-02

放飞和平鸽,向捐献者致敬。

向遗体捐献者献鲜花。

医学生宣誓。

本报4月1日讯 今天是太原市第七个“遗体捐献纪念日”。上午,在太原市天龙山仙居园,太原市红十字会、太原市民政局、山西晚报、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市卫生学校联合举办纪念活动,遗体捐献者亲属、志愿者、医学生等300余人聚集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前,追思、缅怀、致敬、感谢这些捐献者。

上午10时许,随着《爱的奉献》的旋律缓缓响起,纪念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遗体捐献者亲属、志愿者、医学生等300余人手拿菊花低头站立在遗体捐献者纪念碑前,为遗体捐献者默哀。人群中,不时传来啜泣声。现场,太原市卫生学校的学生们在纪念碑前宣誓,并以《这一刻我们心中充满敬意》为主题进行诗朗诵,赞美捐献者的博爱胸襟。

11时许,几十只和平鸽在纪念碑前放飞,将纪念活动推向尾声。太原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这寓意“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天空中自由翱翔,也希望有更多人关心遗体捐献事业,加入志愿者行列,实现生命的价值,造福人类,造福社会。

○时间印迹

2000年 太原市红十字会开展遗体捐献工作。在志愿捐献遗体的登记本上,巩象巽的名字列在第一位。他是山西大学外语系副教授,也是全省遗体捐献的第一人。随着捐献者不断增加,每到清明,遗体捐赠者的亲人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境况:遗体捐赠者没有骨灰、没有墓地,他们不知该去哪里凭吊亲人。

2000年—2009年 10年时间,太原市仅有112人登记了遗体捐献,九成以上为老人。虽然老人的器官不适合移植,但对医学教学研究仍具有宝贵价值。

2010年3月28日 通过走访遗体捐赠者家属和太原市红十字会,本报报道呼吁,并联系协调太原市红十字会、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仙居园发展有限公司,希望帮助捐献者家属实现心愿,建立哀悼墙或纪念碑。

2010年4月 通过本报多方协调,太原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奠基。

2011年 纪念碑建成。本报对此事的连续追踪报道,引起了社会对遗体捐献的广泛关注。当年,有30多人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

2012年 太原市将每年4月1日定为“遗体捐献纪念日”。

2013年 在第二个遗体捐献日的纪念仪式现场,第二块副碑“家庭碑”建成,同一家庭的志愿者实现捐赠后,名字可以刻在一起。

2014年 省人民医院和爱尔眼科医院开始接收太原市遗体捐献者的眼角膜。

2015年4月2日 太原有699人登记捐献遗体,120例实现捐献,实现眼角膜捐献80例。

2017年 88人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17人实现了遗体捐献愿望。

2018年到现在 有31人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7人实现了遗体捐献愿望。

截至目前 累计800人进行了遗体捐献登记,137人实现了遗体捐献愿望。

○追思故事

“看到他不孤单,我就放心了踏实了”

追思人:郝冬梅

捐献者:丈夫武飞龙

去年6月1日,年仅41岁的武飞龙因胃癌医治无效去世。为了完成他生前的愿望,妻子郝冬梅及家人第一时间联系太原市红十字会,捐献了武飞龙的遗体。

今年郝冬梅第一次参加遗体捐献纪念活动,陪她来的还有婆婆和刚上高二的儿子。“他还没生病时,我俩闲聊,他就说百年之后,一定不能给孩子增加负担,要能捐咱就把遗体给捐了吧。”郝冬梅回忆,“2016年初,被确诊为胃癌,住院第一天,他就提出,要治不好了,就把遗体捐献了,供医学教学所用。”

丈夫第一次说要捐献,郝冬梅当成是玩笑话,没太放在心上。住院后,再次提及,郝冬梅意识到丈夫是说真的呢,可从心里来说,她有些难以接受。“如果捐了,也没个寄托哀思的地方,虽说有纪念碑,可上面就只是一个名字而已。”郝冬梅哽咽着回忆,“他给我做工作,还联系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给我科普,后来我也想明白了,也做通了婆婆和其他家人的工作。”2016年底,武飞龙病重,担心家人反悔,他特意召集全家人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太原市公民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当着自己的面,让大家签上了字。

“开始,我还有些担心,现在在这里看到有这么多人来缅怀、纪念,作为家属,我觉得很骄傲,看到他不孤单,我就放心了、踏实了。”郝冬梅眼含泪水但十分坚定地说,“现在,非常理解丈夫的决定。”

“考虑追随父母的脚步,成为志愿者”

追思人:张建

捐献者:父亲张冠群、母亲吴瑩

在遗体捐献纪念碑的副碑“家庭碑”上,张冠群、吴瑩的名字特别显眼,因为他们是第一对实现家庭式捐献的夫妻。在昨日的纪念活动现场,他们的3个子女及家属全部赶到现场进行缅怀。

“4月1日正好也是我父亲四周年祭日。”长子张建回忆,父母亲生前都是原大众机械厂的职工,属于老革命、老知识分子,都曾经历过战火纷飞的年代,父亲更是因为没有当上医生而遗憾了好多年。2008年,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有关遗体捐献的报道后,老人很兴奋,觉得既然生前不能如愿,身后也要把自己的遗体作为“老师”,“指导”医学生学习、研究。老两口思想高度一致,很快就联系了太原市红十字会的相关负责人,并进行了登记。

2012年,得知仙居园建成遗体捐献纪念碑,张冠群还带着子女亲自到现场参观,并在纪念碑前留影。2013年4月10日,被老年痴呆折磨了5年多的吴瑩去世,在老伴和子女的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了捐献。2014年4月1日,3个子女参加完遗体捐献纪念活动回家后,给父亲讲述了现场的情况,当日张冠群因心脏病去世,并兑现了生前的承诺,完成了捐献。

“作为子女,对老人既要‘孝’又要‘顺’,老人的心愿要顺着,也因为受到父母的影响,我也在考虑追随父母的脚步,成为志愿者。”张建说。

○未来期许

遗体捐献工作亟待立法

“遗体捐献除要摒弃传统观念外,还需解决一些现实中的困难。”太原市红十字会副秘书长田兆渠介绍,目前,无偿献血有《献血法》和地方法规支持,而遗体捐献从国家到地方都存在法律空白。捐献者与红十字会虽签订有协议,但捐献者去世后,其直系亲属却又反悔,因无相应法律规定,此类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此外,捐献的遗体是否有人格权,家属对捐献者遗体的去向、具体用途及使用情况等是否有知情权等,涉及的种种问题,因无法可依给相关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而且,遗体捐献没有专项经费。国家并未规定遗体捐献工作由哪里来负责,太原市红十字会只是依照其他城市的先例,主动承担了这项工作。拉运遗体、慰问看望临终的捐献者以及其他办公经费让太原市红十字会不堪重负。同时,遗体捐献工作还需要民政、医疗等多部门协调配合。

太原市红十字会呼吁,遗体捐献对科学普及、医学进步、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和文明建设都有深远意义。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使这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遗体器官来源稀缺的矛盾,并填补在遗体捐献方面的立法空白,使人类互相“传递生命”的善举得以合法有序进行。

采写本报记者 薛琳 实习生 张彩云 代永欢

摄影本报记者 钟清

  • 上一篇:9个片区61条小街巷污水混排问题将彻底解决
  • 下一篇:240余家企业校招 提供1.26万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