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持续至2020年1月
本报太原4月10日讯(记者 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住建厅获悉,从本月开始至2020年1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切实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省住建厅印发的《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把危大工程作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旦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将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方案》还要求严格资质资格处罚。对较大事故的责任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严重失信行为,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