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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今后将定期选派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6个月

时间:2018-04-13
本报4月12日讯(记者 郭卫艳)今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司法局和太原市律师协会召开了共同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机制工作会,并进行签约。这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今后将定期选派实习律师到太原市两级法院及派出法庭进行为期6个月的实习。

2017年,太原市全市法院完成员额制法官改革。在审判法官人数减少32.32%的情况下,结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9.04%,结案率同比提高8.61%。这些数据,显现出司法改革的积极成效,但也凸显出了审判辅助岗位人员严重短缺、案多人少等问题。太原市全市法院有360余名员额法官,去年受理案件7万余件、审执结6.1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8.74%、20.55%,受案数、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一年来,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97件,其中小店区法院、迎泽区法院民事法官办案量最多分别达到500余件、400余件。全市两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审判质效的提升。

根据全国和我省的相关部署,太原市积极探索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确保实习律师今后到法院实习有章可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加强律师和法官相互了解,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法治生态。

根据《实施意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将定期接收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每批实习期6个月。法院将为实习律师统一调配实习岗位,为每名实习律师指定1—2名员额制法官担任实习辅导老师,帮助实习律师全面了解审判工作,提高在实践中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期间,实习律师要做好审判辅助岗位的工作,包括办理排定开庭等案件审判辅助事务;审查诉讼材料,办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主持庭前调解、刑事和解;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案件管理有关工作等内容。此外,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不得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如果涉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主动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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