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原市全市法院完成员额制法官改革。在审判法官人数减少32.32%的情况下,结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9.04%,结案率同比提高8.61%。这些数据,显现出司法改革的积极成效,但也凸显出了审判辅助岗位人员严重短缺、案多人少等问题。太原市全市法院有360余名员额法官,去年受理案件7万余件、审执结6.1万余件,同比分别增长8.74%、20.55%,受案数、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一年来,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97件,其中小店区法院、迎泽区法院民事法官办案量最多分别达到500余件、400余件。全市两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审判质效的提升。
根据全国和我省的相关部署,太原市积极探索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确保实习律师今后到法院实习有章可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司法局、太原市律师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加强律师和法官相互了解,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法治生态。
根据《实施意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法院将定期接收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每批实习期6个月。法院将为实习律师统一调配实习岗位,为每名实习律师指定1—2名员额制法官担任实习辅导老师,帮助实习律师全面了解审判工作,提高在实践中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期间,实习律师要做好审判辅助岗位的工作,包括办理排定开庭等案件审判辅助事务;审查诉讼材料,办理需要处理的程序性事项;主持庭前调解、刑事和解;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案件管理有关工作等内容。此外,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不得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如果涉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主动回避,不得担任案件的审判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