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本报太原4月14日讯(记者 崔晓农)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生鲜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近日,省食药监局制订了促进冷链物流发展,保障食品消费安全的实施意见。
根据该意见,各市食药监局要督促食品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强化对鲜肉、水产品、乳及乳制品、冷藏冷冻食品等易腐食品温度控制,把冷链物流标准作为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强培训。鼓励大型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食品标准。积极推动食品企业冷链运营,鼓励食品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适应市场需求,设立冷藏库、产地冷库、流通型冷库,提供社会化的冷链物流服务,开展冷链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经营模式创新。鼓励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冷链设备,推广使用冷藏箱等便利化、标准化冷链运输单元。持续加强对冷链贮存行为监管,重点加强生产贮藏环节保质期、销售终端冷藏、冷冻设施和贮存温度控制等监督管理,建立从源头至终端的冷链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对冷链各环节温控记录和产品品质的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相关记录保存时间要超过产品保质期六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