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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改制农商行数量已达59家

时间:2018-04-19

  4月18日,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目前,全省110家法人机构中已改制农商行数量达到59家,其中2017年改制15家(含3家高风险机构),10家农村信用社(均为高风险机构)基本完成风险处置,我省农信社改制化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压实各方责任

  为推动全省农信社改制化险工作有序开展,省金融办与山西银监局、省联社专题研究,联合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协调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推动各市县政府成立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领导组,统一指导和协调推进辖内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工作,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是农信社改制化险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相关各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信社清收处置不良贷款,降低改制募股成本。

  省金融办牵头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部分地方政府按照专项行动安排,同步开展了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清收工作。各市县政府深入开展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清理处置公职人员、农村集体、涉政类、涉诉类等特殊群体不良贷款。

  省联社先后出台多项不良清收的意见措施,将不良贷款考核由15分增加到32分,加强考核问责,压实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责任,推动各基层机构加大清收工作力度。各级农信社,强化对前20大户不良贷款的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清收力度。

  引投资者助推改制

  为帮助拟改制农信社打造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有关各方发挥信息渠道资源,会同省联社积极引入省内外优质战略投资者,助力农信社改制化险。对引入战投不易、依靠自身改制较难的高风险农信社,地方政府、省联社等通过资金注入、已改制农商行帮扶等方式,帮助重点高风险农信社完成改制化险。

  同时,山西银监局还实施改制化险进展与市场准入、监管评级、履职评价挂钩政策。提高监管审批质效,优先办理农村信用社改制化险相关准入事项,建立农村信用社改制集中审核制度,编制审核要点和操作手册,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审核发起人资质情况,从准入源头严把改制化险质量关。

  严格管控增量业务风险,督促农村信用社建立实施贷款限额管理制度,按照“交易真实和风险分散”原则严控贷款投向和集中度。开展资金业务整顿规范,逐步压降高风险投资和资金业务杠杆。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督促提升自救化险能力,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支农支小信贷投放力度,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本报记者 聂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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