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蕴)为扶持我省旅游企业,推动山西旅游产业发展,近日我省公开发布《“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对“引客入晋”优秀旅行社予以奖励,包括接待累积奖、大宗旅游奖和百强旅行社奖三个奖项。奖励对象为山西省内注册的旅行社,省外及境外组团社可与省内地接社协商分配奖金。
接待累积奖: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入境游客2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0元;旅行社一年累积接待外省过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10元;旅行社组织山西人游山西过夜游客一年累积达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奖励3元。
大宗旅游奖:包机奖。游客50人以上的境外来晋包机每住一晚奖励0.8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8万元;游客50人以上的省外来晋包机每住一晚奖励0.5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5万元。专列奖。游客150人以上的境外来晋专列每住一晚奖励2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6万元;游客300人以上的省外来晋专列每住一晚奖励1.5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5万元。大型团队奖。一次性来晋100人以上的境外旅游团每住一晚奖励1万元,每增加50人递增0.5万元;一次性来晋200人以上的外省旅游团每住一晚奖励0.8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4万元;一次性组织山西人游山西的旅行团人数达200人以上的,每住一晚奖励0.6万元,每增加100人递增0.3万元。旅游包机须在省内机场落地,旅游专列须停靠在省内火车站,省外大型团队以交通工具抵离晋时间为准。
本省旅行社首次进入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