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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收藏祖上82份旧契约

时间:2018-04-26

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不同的时代,契约有不同的样式种类。家住朔州平朔生活区六区的77岁老人杨兴收藏着从清朝乾隆年间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2份旧契约。4月25日,记者见到了老人珍藏的82份契约。山阴县博物馆王晓航馆长看了记者拍的契约图片后说,这些契约真实记录了晋北地区一个普通农村家族的经济发展史。

柴房里准备生火时偶然发现

杨兴老人是一名退休老师。记者一进门,老人就忙不迭地把珍藏的宝贝拿了出来。这些契约的纸张薄而布满褶皱,泛黄,少数有破损,大部分保存完好,字迹清晰可辨。纸张大小不一,字数不同,有的是一张便条仅有几十字,有的比一张A4纸都大,记载了440余字,还有的加盖了大红印章。

杨兴老人告诉记者,这些契约最早的一张出自乾隆41年,最晚的出自1952年,时间跨度达176年。契约种类以白契居多有64份、红契(官契)有18份,共计82份。其中,红契主要为买卖房院、买卖土地、解放初土地房地产证明等相关契约,有的还附有民国时期的验迄单及税印;白契种类较为繁杂,有兑换地产房产契、承揽当号契、典出盐场契、借钱契、赁家契、买卖地契、盐税条例、日伪田赋证明、牲口税证明等十几种。

杨兴老人说,他老家在应县臧寨乡下桥头村,从他记事起,他的祖母就是村里的大管家。“老人不识字,但是管着村里杨氏家族十来户人家的账。”老人说,1961年,他在自家柴房中准备生火时,无意间发现了祖母留下来的这些东西,“发现时这些东西用旧布包着,当时虽不明白这些东西有什么价值,但一想到是祖母留下来的,就小心翼翼地保存了下来。”2008年,老人从老家搬迁到朔州市区,整理旧物时又一次看到了这些东西,通过简单辨认,发现这是契约,突然就有了整理成册的想法。

杨兴老人的儿子杨年生告诉记者:“父亲利用闲暇时间,照着原版,拿钢笔和毛笔进行誊抄,译成现代文,扫描照片,再按年代顺序进行排序,录入电脑。”从清朝乾隆嘉庆时期一直到上世纪50年代,按契约的来源总命名为《桥头契约》。

最老契约为乾隆41年“京道契”

杨兴老人拿出最“老”的一份契约——乾隆41年“京道契”。这是一张稍有破损的宣纸,上面是几行由毛笔书写的繁体竖写楷书:“立卖京道契人阁村人氏,今因村中起造圣事钝粮不结,无奈将村中堡墙京道卖与杨璞名下永远为业,言定东至伙巷南至杨琛北至冯林西至买主,四至分明,受价小钱贰仟文当日交足,并无短少,恐口无凭,立卖契为照用。

乡堡:田大朋、李龙、樊思正、冯德、刘官、杨起、刘表、栗英、赵发

乾隆肆拾壹年拾壹月拾捌日(卖京道契)”

杨兴老人说,上面详细地记录了立契人、买地人、说和人的姓名,还有宅基地的详细位置、大小、价格以及变卖原因,但他却对文中的“京道”有疑惑:“这个词字面上理解是去京道路,但是在查找许多资料后,下桥头村附近并没有过路京道,这个‘京道’又在哪里?”

杨年生是朔州三晋文化研究会的理事,是一名《水经注》研究者,曾多次校勘中国历史地图集。开始他对这个词也是摸不着头脑,经多方咨询和上网查找资料后,杨年生感觉这可能是个错字。“我岳父于德海是怀仁吴家窑人,以前他写过契约。他认为‘京道’很可能是‘经道’,是必经之道的意思。”杨年生说,旧社会有的当家人为防止不成器的后代出卖房产,分家产时故意把位置最偏僻的分给了最赖的那个,这样如果日后有人购买他的房产,还得另外支付过路费,也就是契约中所谓的“经道”费,支付后买主才能正常出入院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京道”确实应该是“经道”。

杨年生说,在82份契约中,有好几处错别字,“可能跟当时的农民知识水平普遍不高有关”。

部分契约反映了一些重要信息

杨兴老人告诉记者,整理契约的过程中,他还发现部分契约弥足珍贵,反映了一些重要的信息。

杨年生也给记者翻出了两条颇有意味的“宁武粮庙庄地”契约。一条是道光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卖地约(刘顺买来杨永和宁武粮庙庄地一段),一条是道光十四年十月初五退地约(刘顺将宁武粮庙庄一段出退与杨永年),两条契约均涉及了“宁武粮庙庄”的一段九亩三分五之田地。

“宁武县与上桥头村相距至少300里,这么远去进行不足十亩的土地买卖,在古代比登天还难。”杨年生说,“如果不是现在这两地,那又是什么呢?”

杨年生告诉记者,偶然一次,他在翻阅《朔州地名志》时看到了怀仁县南小寨村条,上面记录:据村中永宁寺古钟(康熙三十年铸)载:该村当时称为王庄小寨,属阳高、大同、怀仁、宁武、应县五县辖。在一次活动中,他又从永宁寺发现的乾隆二年石碑记载中看到,该寺香火一度远及宁武、大同、阳高等地,众多善男信女自愿为寺院捐俸田亩。

杨年生说,看到这些记载后,“宁武粮庙庄”契约就“云开日出”了,“永宁寺就在怀仁南小寨村,南小寨与下桥头村接壤,这两份契约从侧面佐证了南小寨一带曾是五县共辖之‘飞地’这一特殊的历史地理现象。”

杨兴老人收藏的契约中还有一些是日伪时期留下来的田赋证明、盐税条例等。他说,其中有一份名为“民国27年晋北自治政府财政厅田赋税讫证明书(120689号)”内容详实,充分说明了日本人在入侵中国后实施苛捐重税,奴役压榨中华儿女,是日本人对中国野蛮经济掠夺的又一书面铁证。

希望这些契约发挥学术价值

2016年,杨兴老人的《桥头契约》整理完毕,他将部分整理故事传到了网上,没想到受到了很多人的肯定和好评。山西大学硕士生导师冯文勇教授在看到这些契约后连连感叹:“太珍贵了。”

当年年底,杨兴老人将整理成册的《桥头契约》影印版交给了山西省图书馆,存放在特殊文献资料室。

杨兴老人说,其实他还想能把这份契约出版一下,让这些珍贵的一手史料早日发挥出其应有的学术价值。

本报记者 王晋飞 通讯员 符烨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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