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蕴)近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公布《关于全省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运行情况的报告》,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1.80亿元,同比下降18.2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21 %,高收入占2.79%。
根据报告,2017年新开户单位2295家,实缴单位44237家,净增单位-1688家;新开户职工25.98万人,实缴职工336.96万人,净增职工-33.71万人;缴存额356.44亿元,同比增长32.38%。2017年末,缴存总额2365.38亿元,同比增长17.75%;缴存余额911.14亿元,同比增长30.82%。
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41.80亿元,同比下降18.22%;占当年缴存额的39.78%,比上年减少24.6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6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8.32%,租赁住房占18.69%,其他占0.7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4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3%,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0.35%,其他占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