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4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 省科技厅近日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入库的74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凡是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得到更多税收优惠,即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
据介绍,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可直接确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