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短登记时限 提高登记效率
本报讯 5月7日,记者从晋城市工商局获悉,自5月1日起,该市企业登记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需要再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这是该市工商局继年初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之后的又一项改革举措。
作为全省首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市,5月1日起,在晋城市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人可以通过省工商局“网上服务大厅”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企业名称,在设立登记时一并申请,无须预先申报核准名称。但是涉及有前置审批事项、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外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仍然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在晋城市政务中心,市工商局登记科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是指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申请使用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
该负责人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大幅度放开了晋城市名称库资源,使企业对自己的名称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该负责人还特别强调,申请人在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误导公众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该市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合二为一,大幅度简化了登记流程,缩短了登记时限,提高了登记效率,有利于晋城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快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推进步伐,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并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证照分离改革、多证合一改革和企业住所负面清单制度改革相结合,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李志军 张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