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梅)1月4日,省公安厅对外通报近期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成功侦破的一批民生领域大案要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民生领域案件高发势头,挽回了受害群众的各种损失。
太原破获一起60余万元黄金首饰被盗案
2018年12月24日8时左右,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接到报警,胜利桥东某超市一层某珠宝店存放黄金首饰的保险柜被盗,柜内存放有3公斤左右、价值约6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同时被盗的还有超市二层烟酒专柜价值1万余元的香烟和红酒。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华利用其仓库管理员职务之便,从单位仓库窃取大锤、破窗锤、手提包以及深色大衣等作案工具。12月24日凌晨3时许,陈某华伙同蒋某龙驾车来到超市,破窗进入超市一层金店,将装有黄金首饰的保险柜盗走,又在二层烟酒专柜盗取了价值1万余元的香烟和红酒。离开超市后,二人行至尖草坪区某村偏僻地段,用铁锤将保险柜砸开,取走黄金首饰,并将包装盒和衣物、头套等作案工具全部烧毁后驾车返回陈某华单位宿舍,蒋某龙从盗取的黄金首饰中挑选了11件,陈某华将剩余的400余件黄金首饰埋藏于单位院墙拐角地下。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阳泉破获一起涉案金额98万余元的系列诈骗案
近日,阳泉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接到杜某报案,2018年2月3日,杜某与一名娄姓男子签订了一份绿化工程合同,并付给娄某全十万元保证金,合同上盖有“阳泉市新城建设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印章。后杜某去相关部门咨询,才知道“阳泉市新城建设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这个机构并不存在,遂发现自己被骗。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犯罪嫌疑人娄某全抓获。经讯问,娄某全供述了自己为偿还债务,编造虚假公司,在利用私刻的公章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与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娄某全还供述了自2018年2月份以来,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另外七名受害人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娄某全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晋中太谷破获跨省系列网络“校园贷”诈骗案
近日,太谷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网络“校园贷”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破获案件100余起,缴获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2台、手机47部、无线网卡5张、电话卡50张、银行卡30张,冻结涉案资金20万元。
经查,自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良组织犯罪嫌疑人张某富、张某、孙某某等人,通过发布贷款信息,经过客服、审核、放款、收款、催款等一系列环节,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目标,发放“校园贷”。该“校园贷”以六天为一个还款周期,贷款利息高达30%,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阴阳合同”,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为要挟受害人达到催收贷款的目的,犯罪嫌疑人提取受害人的手机通讯录,利用电话轰炸、短信轰炸、发送色情图片等手段滋扰受害人及其家属、朋友,迫使其还款。经查,该犯罪团伙疯狂作案,受害人分布在全国各地,涉案资金巨大。
目前,该团伙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长治破获一起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8年9月21日,潞城区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线索后,立即展开侦查。
经查,2012年,犯罪嫌疑人程某在参加培训学习易商通运行模式后,2016年4月,注册成立“潞城锦丰诺商贸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随后,“锦丰诺”公司成为北京“易商通”公司的一级报单中心,并通过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宣传易商通网购平台“易订商城”及投资返利形式,诱惑苗某某等不特定社会群体在该平台注册会员。至2018年5、6月份,该平台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25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忻州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
近日,忻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过两个多月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巩某(女,25岁,五台县人)。
经查,2018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巩某通过互联网某视频软件结识了受害人李某并加为微信好友。巩某假借与李某谈恋爱,通过长时间微信聊天,骗取了李某的信任与好感后,巩某谎称其姐姐生病住院需要钱,让李某微信转账,先后诈骗李某24000元。随后,巩某将李某拉黑并停止使用该微信号,所骗钱款全部用于挥霍。
警方在受理案件后,经过两个月缜密侦查,成功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2018年12月27日,民警在太原市小店区一小旅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巩某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手机两部。
目前,犯罪嫌疑人巩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吕梁警方抓获一名涉案资金千万余元的在逃犯
2017年2月到4月,中阳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受害人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为他人担保了200万和197万元的贷款。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郭某进行追逃。经缜密侦查,2018年12月6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受害人薛某、刘某名义办理200万元贷款,并指使王某以高利贷的形式将该笔钱贷出去,从中谋取个人利益,致使该笔贷款未能偿还,本息合计5513300元。公安机关还查明,为完成旧贷款回收任务,犯罪嫌疑人郭某还冒用他人名义向关系人王某发放贷款197万元,让王某偿还之前的旧贷款585868元,余款去向不详,致使该笔贷款未能偿还,本息合计共5195522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