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秀娟)2018年12月25日,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对我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进行再部署和再督促。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我省决定自2018年12月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重点是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重点品类包括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类。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措施是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标准大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12316、12312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