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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们需要换个活法

时间:2019-01-10

“亲们再见了,下月起我将不再做代购生意了,希望大家今后一切顺利。”2018年12月26日,刚过完圣诞节的资深代购王莉(化名)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宣布了这个决定。当老客户问起她的时候,她无奈回答:“我也不想这样,可是今后市场监管越来越严了,我们这种小代购很难赚到钱了。”

王莉口中让市场监管愈加严格的原因,正是来自于2018年8月31日获得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

代购的煎熬

王莉并不清楚海外代购究竟是从何时兴起的,但她清楚记得自己2013年第一次到日本时,身边几乎所有国内的朋友都在做着代购生意。

“干这行的入门门槛很低,只要你在国外就可以。”王莉向记者回忆,到日本的第二周,她就开始在朋友圈发出代购广告,没几天就做成第一笔生意。

商务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境外消费年平均增长率为25.2%,是同期国内社会消费总额增速的2倍。正是由于进口商品的国内外差价,促成海外代购的出现和壮大。

从王莉给记者展示的订单来看,她接单的种类不少,大致上可以分为母婴类和化妆品类。“由于品质和价格等优势,日本纸尿裤一直是代购市场的热门商品。以一款热门纸尿裤为例,其在国内商场售价为2包496元人民币,而在日本当地售价换算成人民币仅为346元。这让国内不少年轻妈妈们更偏向通过代购购买。”她给记者举例说道。

每天起早贪黑地抢购这些商品,让她一年内赚到了11万元。这和在日本当地找份普通工作的收入差别不太大,但王莉看重的是做代购的时间更自由。但让她措手不及的是,一条突如其来的政策消息几乎断了她的代购出路,“本来现在代购行业竞争激烈,利润越发少了。如果还要加上税的话,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只能转行了。”王莉表示。

法律的到位

事实上,近年来,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正逐渐成为促进开放创新、带动创业就业的经济发展新动能。“王莉们”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涉入了我国近年来发展最迅速的一种商务活动中。

记者查询资料发现,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万亿元,从业人员接近4250万,均位居全球前列。去年中国网络零售额达7万亿元,约占全球的50%,而全球电子商务企业前10位中,中国企业就占据了4席。

当然,迅猛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诸多问题,比如假货泛滥、产品质量和安全、大数据“杀熟”等等。为了更好地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法》应运而生。

记者留意到,这部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均为电商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此外,电商法还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更涉及诸多公众关注重点和社会突出的热点问题。

关注的重点

电商应不应该登记、缴税?此前关于这个问题各方一直争论得不可开交,但今后将没有争论的必要了。

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不过,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很多在网购平台购买过东西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些卖家在买家的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诱导消费者给好评,另一方面则购买“水军”刷好评。

对此,电商法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除此以外,微商、直播销售等均列入电商范畴;网络搭售商品不得设置为默认;付款成功后电商经营者不得随意取消订单;共享单车、订酒店等押金退还得到保障;细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货”销售……电商法几乎涉及了电商领域受到普遍关注的各个方面。

新规的利好

记者采访中发现,新规带来的冲击有之,但更多的还是促进各方转型所带来的利好。

太原市民萱萱妈是一名微商,几年来经营着一家售卖纸尿裤的微店。电商法的出台,给了她一个新名分——“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而萱萱妈也在不久前申办营业执照。

“我们现在采用O2O模式,线下的门店正在装修,以后打算把它作为产品展示和销售区。”萱萱妈说。

无独有偶。刘先生是太原一家不锈钢制品网店的负责人,他表示,企业已经组织了多场电商法专题培训会及考试,以加深全体员工对电商法的理解。在刘先生看来,《电子商务法》将倒逼企业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接下来会加大在质检方面的投入,在客户服务上也争取有一个升级,现在是7天无理由退换货,以后要实现30天无理由退换货。”他表示,这些举措同样也有助于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毕竟产品好、服务好,就不愁没市场。”

“我是个网购达人,平常吃穿用很多东西都是从网上买来的。添堵的事情也碰到很多。”在太原某专科院校当教师的张敏说,过去在网上买东西好比是一场“赌博”,赌的就是买卖双方的道德和信任。在她看来,《电子商务法》就像是一把“保护伞”,明确责任主体,也为消费者增加了保障。“如果能够执行到位,对大家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利好。”张敏说。

本报记者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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