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秦洋)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20周年。12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在北京市召开《献血法》实施20周年暨2016-2017年度无偿献血表彰大会,我省再次荣获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我省11市全部荣获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
《献血法》实施以来,我省将无偿献血工作列为重要民生工程,已连续六届12年被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荣誉称号,全省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累计突破8万人次。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固定献血者17.1万人,2017年固定献血比例达到56%;还有固定捐献机采血小板献血者1.1万人,稀有血型献血者0.9万人,献血应急队伍3.8万余人。2016-2017年,我省无偿献血总计达65.1万人次,采集血液233.4吨,采集机采血小板3.4万人次,临床供血222.3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