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的要求,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社会公布100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山西晚报记者查阅发现,公布的这100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中,有58起被明确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5起属“拖欠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其余37起是“因欠薪动用应急周转金未偿还”。对公布的用人单位和责任人,省农民工办将提请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并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按照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个清零”的工作要求,限期清零欠薪案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清零的第一责任人,市级政府对区域内案件清零负督办责任。对发生的欠薪案件,要从严从快办理。对拒不支付工资的企业,要责令其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公示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让他们能充分表达诉求。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
太原市:0351-4030856;大同市:0352-7561853;长治市:0355-2111926;晋中市:0354-3075600;吕梁市:0358-8235192;运城市:0359-2069069;
忻州市:0350-3042370;晋城市:0356-2125444;朔州市:0349-2155622;阳泉市:0353-2296871;临汾市:0357-209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