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设民营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为重点民营企业项目提供全程导办、帮办、代办服务;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集中清理和废除,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2019年省财政在民营经济方面的预算安排将接近30亿元;加大对民企的信贷支持力度……
12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翟振新,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李秋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亦兵,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晓千,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剑英,就《山西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一系列重大举措 强力支持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11月15日,省委召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听取意见建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工商联成立专班,迅速开展《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省领导直接主抓,民营企业家全程参与,40多个省直部门合力谋划,起草组认真学习借鉴,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其间多次征求民营企业家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意见》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凝聚了各方面的力量,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关切和期待。全文共分为八个部分30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到第七部分是具体政策,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
《意见》坚持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先进省份、对接企业诉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力求通过这些举措,能够为全省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优的政策支持、更实的要素保障、更好的发展环境,切实助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比如:在2019年要为全省民营企业减税降费275亿元以上,同时加快推进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省市县三级共形成50亿元接续还贷周转资金,各市新增应急还贷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各县(市、区)不少于2000万元;充分发挥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的功能,2019年年底前资本金增至25亿元,以后5年内每年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占比达到80%以上;力争每年100户中小微民营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100户中小微民营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2020年省上市挂牌民营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达到300家,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挂牌民营企业达到100家,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民营企业达到20家;严格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加快推开省级“一枚电子印章管审批”,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改革落地见效。
专设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窗口 项目落地周期平均缩短三分之一以上
《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坚定决心。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积极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在省政务大厅专设了民营企业综合服务窗口。由省政务中心和省工商联各派专人负责,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创新创业服务及投诉举报受理,为重点民营企业项目提供全程导办、帮办、代办服务,让民营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是承诺制改革在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全面落地。在省政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窗口,让民营企业共享这项改革红利,进一步优化完善了“承诺制+并联审批”流程,项目落地周期平均缩短三分之一以上。同时,大力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省直部门审批时限压缩了51%,绝大多数审批时限实现了全国最短;审批前置材料年底前精简到30%,与全国第一方阵基本持平。
三是“3545”专项改革实现了重点突破。在企业开办上,率先在省政务大厅实现了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在不动产登记上,太原市、晋城市已提前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目标;在工程项目审批上,一般性工业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45个工作日的改革目标已经实现,下一步其他类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内。通过“3545”专项改革,在今年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对我省7项营商环境指标的调查报告中,我省用电报装指标全国第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指标全国第四,用水报装指标全国第八,实现了较大突破。
四是推动“一网通办”实现四级全覆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横向对接打通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信用山西平台及10个省直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纵向打通了各市、县级平台,初步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开发了全省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三晋通”。
坚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
结合省委政法委及省政法单位的职责定位,我们对《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其中,明确应当由省委政法委或相关政法单位牵头落实的主要有四处:第一处是第1条,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的内容;第二处是第10条,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容;第三处是第20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树立鲜明导向部分;第四处包括了第23条的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第24条的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第25条的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第26条的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和第27条的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等,主要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
结合这些条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落实,也可以概括为“三个坚持”。第一是坚持平等保护,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和基本精神,平等保护,就是要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法律上一视同仁,防止和纠正差异化。
具体体现在:“一个近期行动”,由司法厅组织力量,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废除,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两个长期行动”,在地方立法中,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在执法司法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要及时纠正,注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第二是坚持主动服务,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坚持多设“路标”,不设“路障”,结合政法机关今年以来正在开展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为民服务改革事项清单,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事项,进一步提升法律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第三是坚持规范执法司法,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充分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理念,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保护企业创新创业行为,严格掌握入刑标准,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历史问题,建立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纠正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冤错案件。
最近,省委政法委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了《全省政法机关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举措,共制定出具体措施101条,应该说这是政法机关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重要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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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将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费275亿元
我省民营经济提供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占全省税收收入比重的一半以上,民营企业的日子好了,全省经济才会好,财政的日子也才能好。因此,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在《意见》中,涉及省财政厅承担的政策条目比较多。从总体上对这些政策措施解读的话,我认为,可以概括为“一个多、一个强和两个密集”。
“一个多”就是牵头的政策条目多。《意见》共有30条,明确省财政厅是牵头单位的有12条,占到1/3以上。其中,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有3条,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有1条,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有4条,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有3条,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有1条。
“一个强”就是出台的政策措施创新性强。在12条财政政策措施中,有5条是首次出台的。具体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的政策;成立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的政策和建立接续还贷周转金的政策;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政策;支持“晋民投”的政策;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进行财政奖励的政策。
“两个密集”是指资金密集和政策密集。
一是政策含金量高,资金投入大。在12条财政政策措施中,有9条是财政资金投入的,有2条是营造公平环境、引导支持民营企业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1条是为民营企业减轻税费负担的。可以说,条条都是“干货”,条条都有含金量。
首先,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按照现行的全国统一的减税政策,2019年预计可以为民营企业减税240亿元,随着国家更大力度的减税政策出台,这一减税额度还将增加。在降费方面,根据今年的政策,2019年将为民营企业降费35亿元。减税降费两项合计275亿元,已经占到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7%。
其次,在财政资金投入方面,据测算,为落实相关政策,2019年省财政在民营经济方面的预算安排将接近30亿元。大的支出方面,比如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财政认缴出资10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为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6.2亿元,注入后资本金从18.8亿元增至25亿元,以后5年内每年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安排3亿元支持“晋民投”,打造山西最大、中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民营投资集团等等。事实上,从2016年以来,省财政对民营经济的投入是增长比较快的。据统计,2016年—2018年,省财政对民营经济的投入分别为1.66亿元、6.19亿元和7.81亿元。按照2019年预算28亿元计算,省财政对民营经济的投入将继续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二是财政政策工具多,针对性强。财政支持不仅体现在资金投入上,还体现在出政策、建机制上,更多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用政策拉动、引导、撬动等方式,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精准发力,有的放矢。比如,有采用财政直接投入方式防范化解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的,有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提高融资再担保水平的,有采用财政奖补方式推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有采用减轻税费方式降低企业负担的,有采用发挥政府采购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PPP方式为民营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等等。这些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出台,就是要确保民营企业能够获得实质性的政策红利。
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
《意见》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竞争政策实施,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创新。三是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能,就抓好三项工作任务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举措: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一要放宽市场准入。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改革,着力“减证照、压许可”,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重点抓好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管理,推进“照后减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10月1日起,太原市、综改区已试点推行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年底前要在全省全面推开。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等改革,实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二要坚持公正监管。坚持竞争中立原则,做到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型企业平等对待。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涉及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文件。依法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三要推进监管创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杜绝执法随意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创新方面,一要帮助民营企业夯实质量基础。组织质量管理专家团队对民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开展会商会诊,鼓励和帮扶民营企业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提升民营企业转型创新能力。二要积极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山西省质量奖,充分发挥获奖企业标杆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全省民营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三要发挥标准引领和示范作用。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标准制定和试点示范项目奖励力度,将企业标准列入我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对主导制定我省地方标准和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经费补助。
对符合条件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 不盲目抽贷、断贷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要针对性拿出过硬政策举措,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取得突破的要求,我们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省份先进经验、回应民企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针对民企融资中的痛点、堵点,在《意见》中从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提高融资担保水平、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5条可落地、可操作、可持续的具体举措。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防范化解民企流动性风险。主要内容包括“两个50亿”和“两个行动”:一是筹资50亿元组建山西省民企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真金白银输血民企,缓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助力省内实力较强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和重点民企发展。二是省市县共形成50亿元接续还贷周转资金,支持民企转贷、续贷。三是要提高金融机构对民企的转贷效率。四是成立企业债务清理小组,开展企业债务清理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将有效缓解民企流动性困难。
二、加大对民企的信贷支持力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金融机构对民企信贷政策的总原则,即对符合条件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二是提出了我省民企信贷增长的指导性指标,主要包括今明两年800亿和900亿的新增授信指标、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的增速指标、有贷款余额民企户数指标和贷款成本要求。三是要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针对民企的金融产品。五是提出要完善银行业绩考核指标,把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以上5条措施主要是增强民企融资可获得性,有效满足民企融资需求。
三、支持民企开展直接融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出了民企上市挂牌的指导性目标,即“11312”目标。二是提出了财政奖励的具体措施,即“2125”政策。三是提出了要用好基金和债转股工具支持民企。四是鼓励国有产业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民企。这一系列措施将鼓励民企积极对接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推动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引进股权投资优化股权结构。
四、提高融资担保水平。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出省再担保的发展目标和业务要求。二是提出加快完善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体系。降低注册资本金要求,推动市县融资担保机构建设。三是提出了财政奖励的具体政策。四是提出完善政府性融担机构考评办法。这4项举措将充分发挥融担机构功能作用,全面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民企能力。
五、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分别从完善授信激励机制和加强失信惩戒两方面提出具体措施,通过扶优限劣,提振金融机构服务民企的信心。
以上五方面举措,主要目的是针对民企面临的现实融资困难,加大对民企融资的政策支持力度,改善融资环境,提振民企信心,形成政策合力,帮助我省民企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参与整合省内金融资源打造一个大型民间资本联合体平台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省工商联参与了《意见》的起草制定工作,并组织召开多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深入征求意见建议。按照《意见》分工安排,省工商联主要负责推进五方面工作,涉及人才引进、市场主体培育、企业家队伍成长、沟通协调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内容。具体上可以概括为“五个一”工程,即通过推进享受人才同等政策待遇、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等政策落地,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一批专家专业人才;通过协调服务晋民投参与国企混改、开发区建设,参与整合省内金融资源,打造一个大型民间资本联合体平台;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培养教育,尤其是新生代、创二代的培养,壮大一支民营企业家队伍;通过加强沟通协商,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政企沟通协调会和民营企业直通车制度等,建立完善一批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宣传报道,制定奖励办法,提高政治社会待遇,营造一个崇尚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发展的社会氛围。
这些支持措施,着眼问题、聚焦实效,充分彰显了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初心、信心和决心,体现了真情实意重视,真金白银支持,真抓落实促进,契合了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发展的工作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工商联迅速行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广泛宣传发动,谋划推进落实。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合力开展“十大”行动。即大调研、大对接、大联系、大宣讲、大梳理、大培训、大讲堂、大推荐、大争创、大培育活动。其中大调研、大对接活动已经启动铺开,其余各项也正在抓紧制订具体方案,重点结合年底和明年工作深化推进。
二是搭好桥梁纽带。聚焦企业当前困难和问题诉求,紧锣密鼓与各有关部门联系对接,深化合作联动。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已经与金融办、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单位进一步沟通,研究针对性的办法。在弘扬企业家精神方面,正在与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对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给予100万元奖励,有关预算经费已经到位。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进一步深化与政法机关的合作,前期已经与政法委、省检察院建立了合作机制。下一步还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联合行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突破。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召开当天下午,我们与省国资委举办了晋民投揭牌仪式暨省属国企混改项目发布推介对接会,组织300多家民营企业对接了省国资委发布的108个混改项目,现场签约5个项目,合计签约金额约23.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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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晚报: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娘家,如何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
省工商联副主席李剑英:工商联作为民营企业娘家,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要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一要架好“连心桥”,通过大宣传大宣讲大调研,大力宣传阐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举措,宣传民营经济发展地位、作用和成就,将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态度,送进每一位民营企业家的心中。
二要架好“信息桥”,依托各级工商联和各类商会组织,通过政策宣传解读、经济形势分析、政策大讲堂等,帮助企业家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切实提高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通过摸清情况问题,双向推介对接,梳理涉企政策,做好参政议政、反映企业诉求等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优化政策内容、配套细化办法,改进执行方式,提升政策可及性;通过做好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组织企业家开展政策评价等工作,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三要架好“沟通桥”,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协助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建立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同企业家定期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山西晚报:对于民营企业家维权方面,有哪些工作机制?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永生:今年,省委政法委、省工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涉法维权问题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对这方面的问题,给出了明确规定。
这项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省工信厅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投促局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共同参与。
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转办、督办和反馈情况等环节。如果企业和企业家在项目投资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相关涉法问题,特别是侵犯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问题,都可以通过设在省工信厅、省投促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的三部热线电话(96301、96302、96303)进行投诉。然后由省工信厅汇总,转至省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根据企业涉法维权问题的性质和内容,负责及时转办,督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单位办理,并统一将办理结果通报省工信厅等受理部门。
3、山西晚报: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下一步有哪些举措?
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李秋柱: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山西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扎实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坚决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和“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通办”模式,加快推开省级“一枚电子印章管审批”,推动“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改革加速落地,让民营企业办事更便捷。
二是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加快省平台与国家平台对接步伐,确保与试点省份同步实现对接目标。
三是加快“一部热线管投诉”改革。依托全省96303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创新打造全省政务服务“总客服”,增设便民功能,着力为民营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弹簧门”“玻璃门”“肠梗阻”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与各省直部门携手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全程服务、保驾护航。
4、山西晚报:融资难融资贵是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请问省财政厅在这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到,“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为了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财政拿出真金白银,拿出重拳实招帮助民营企业。
一是支持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化解民营企业质押股权市值下跌引发的平仓风险,避免所有权转移,增加民营企业流动性,筹资50亿元组建山西省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救助基金,省财政认缴出资10亿元,募集社会资金40亿元,进行市场化运作。
二是扩大还贷周转资金规模。目前,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周转资金紧张,为帮助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降低企业续贷成本,我省出台关于扩大还贷周转资金规模的政策,各市新增应急还贷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亿元,各县(市、区)建立应急还贷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省市县共形成50亿元接续还贷周转资金,为民企提供低成本“接续还贷”服务。
三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为鼓励民企开展直接融资,我省对成功上市挂牌的民企进行奖励。对在沪深两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200万元;对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对当年入库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奖励50万元。
四是提高融资担保水平。充分发挥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的功能,2019年省财政厅为山西融资再担保集团注入资本金6.2亿元,注入后资本金从18.8亿元增至25亿元,以后5年内每年财政安排3亿元作为资本金。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在保余额的1‰的资金,对满足条件的机构予以风险补偿。同时,为了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低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省财政对融资担保费率低于3%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5、山西晚报:如何通过开展山西省质量奖评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亦兵:自2013年开始,国家设立“中国质量奖”,每两年评一次,已评三届,我省先后有三个单位获“提名奖”。
2014年,我省设立“山西省质量奖”,2017年开展了评选表彰,15个组织和个人获奖,其中近半数为民营企业。获奖企业得到了金融、信贷、项目投资、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其管理水平和品牌效应大幅提升,正逐渐成为我省影响力大、生命力强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
这一次《意见》提出,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西省质量奖”的民营企业实行重奖,就是要通过开展质量奖评选,充分发挥获奖企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质量成本控制等活动,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和技术服务标准,提高山西制造、山西建造、山西服务的竞争力。
6、山西晚报:《意见》中涉及金融的有六分之一的篇幅,占比很大,很全面,关键在于落实,下一步落实的具体举措有哪些?另外关于支持民企直接融资方面,有什么举措?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晓千: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我们从具体措施抓起。
一是加强融资对接服务,建立民企融资网络平台对接机制,会同工商联等部门,将民企优秀项目第一时间在山西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对接,第一时间将融资项目送到各金融机构的案头。
二是建立专项的民企面对面对接机制。我局将牵头组织分门别类的银企对接会、洽谈会。
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也就是《意见》中提到的“红黑名单”制度。对进入“红名单”的企业要实行贷款利率优惠、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于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取消已有的荣誉和补贴。
四是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与中央驻晋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合作,指导督促金融机构落实“两增两控”、无还本续贷等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敢贷、能贷、愿贷”。
山西晚报记者 胡永兰 赵德伟